建议/提案提出者: 苏娅楠 建议/提案号: 366
标题: 关于做好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延长30年工作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一、明确延长承包期限的政策导向

以中央出台的《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为指导,明确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延长30年的政策导向。借鉴周边省市试点经验,做好“大稳定”,“小调整”土地延包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与政策支持

各级政府应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同时,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精神实质。此外,还应加强政策供给,为延包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稳妥推进延包试点工作

可以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开展延包试点工作,探索延包的程序、工作机制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在试点过程中,应注重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对于试点地区,应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确保延包工作的公平公正

在延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延包工作的公平公正。对于承包地面积、地块位置等信息,应进行认真测绘核实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应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五、关注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权益

1、整户消亡对象承包地问题;

2、部分少地群众要地问题;

3、外嫁女土地承包权益;

4、公务员等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地问题。

承办单位: 主办: 农业农村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5-06-30
答复内容:

苏娅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延长30年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农村土地延包工作的高度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明确政策导向、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及保障特殊群体权益等建议,切中当前农村土地延包工作的关键问题,与国家现行政策及试点工作要求高度契合。现结合南通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印发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问题梳理和措施指引》和试点地区的经验做法,对您的建议逐一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延长承包期限的政策导向

您提出“以中央文件为指导,做好‘大稳定、小调整’”的建议,与政策要求完全一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将延长30年,坚持“两不变、一稳定”原则(土地集体所有与家庭承包制度不变、农户承包权不变、承包地稳定),以确权成果为基础,绝大多数承包地直接顺延,仅对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报乡镇和县级农业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小调整”。同时,全国试点已形成“直接顺延”“个别调整”“确股确权”等多种路径,为各地提供可借鉴经验。

二、关于强化组织领导与政策支持

1.组织体系构建:根据试点地区的做法,已建立“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级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成立延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涵盖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司法等多部门;乡镇、村(组)同步成立工作小组,吸纳老干部、妇女代表等参与,确保基层力量全覆盖。

2.政策宣传与保障:通过村民会议、政策手册、网络平台等多渠道宣传延包政策,确保农户知晓率;同时,农业农村部已印发合同示范文本、工作规程等文件,并依托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为延包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且明确延包试点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

三、关于稳妥推进延包试点工作

您提出的“选择代表性地区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建议,已纳入国家工作部署。目前,各地通过试点不断总结归纳出了“六步法”、“八步法”、“十步法”等流程,如:“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调查公示—签订合同—资料归档”流程,重点探索解决无地户、人地矛盾突出户、进城落户农户等特殊群体问题。例如,启东市“后位补差”、泰州高港区“动态确利”等模式,已为平衡人地关系提供有效路径。试点地区将获得资金、技术及政策倾斜,确保经验可推广、问题能解决。下一步我区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进行试点。

四、关于确保延包工作的公平公正

1.规范操作流程:延包全程严格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调查结果、延包方案需公示不少于15天,接受群众监督;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登记、合同签订均采用统一标准,确保程序透明。

2.权益保障机制:建立土地承包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对整户消亡、进城落户等情形的承包地,依法收回或引导有偿退出,并优先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户;同时,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保障各方权益。

五、关于关注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权益

1.整户消亡与少地群众:整户消亡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经民主协商后可重新分配;无地户及人地矛盾突出户,按“有地补地、无地补利”原则,通过机动地、复垦地调整或集体收益分红、就业保障等方式解决。

2.外嫁女与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嫁女等特殊群体凭婚入/婚出地未取得承包地证明,依法保留权益;公务员等非成员,其承包地份额可通过变更程序从共有人中删除。

六、下一步工作重点

您的建议为政策细化提供了重要参考,后续将重点推进:

1.完善人地矛盾突出户认定标准及差异化解决方案;

2.强化跨区域协调机制,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3.总结推广“小田并大田”“确权确股不确地”等试点经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吸纳基层智慧,确保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平稳落地,切实维护农民长远利益。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