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凌健、陈霞 、姜抒峰 、王冬梅 、单进飞 、刘峰 、曹邱 、陆建华 、单思海 、唐虎虎 建议/提案号: 401号
标题: 关于进一步完善与推进我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人们出行代步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因违规停放、充电等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2024年2月23日,南京雨花台区一居民小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2人重伤、42人轻伤或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一系列的火灾事故警醒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问题。

近年来,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群众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需求和场所、设施安全等问题,集中开展了“十大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形成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1.部分智能梯阻系统形同虚设。虽然城区的小区都装了智能梯阻系统防止电动自行车上楼,但有部分居民采取遮挡摄像头推车上楼或单独拎电瓶上楼,仍存安全隐患。

2.部分小区充电棚建设推行效果不佳。南京“2·23”事故以来,全区大力推进充电棚、充电桩建设,但部分小区居民不理解、不支持,导致无法施工。金沙处老城区,老旧小区较多,存在老旧小区选址难的困境。

3.第三方运营导致电费定价成“拦路虎”。新建成的充电棚、充电桩往往交由第三方运营,商业逐利是必然,但部分居民觉得公共场所充电费用要比自家充电的贵,导致百姓只停不充电、充电设施使用率不高。

4.职工充电需求仍有缺口。2024年8月,通州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印发了《通州区居住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但部分企业建设意愿不强,职工“满电回家”较难实现。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充电行为,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共同建设和谐、安全的社会:

(一)进一步推进小区业委会成立,激发居民自治“原动力”。金沙处老城区,约有居民小区180个,但有小区业委会的不多。建议进一步加快各小区业委会的筹建,加大居民自治,一是可由业委会带头树立“小区是我家,安全靠大家”的共同体意识,与物业、社区和党员志愿者共同监督身边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二是业委会的成立,更利于小区居民日常工作的开展,便于劝解相关不文明、不合规行为,进一步推动公共充电棚、充电桩的建设。

(二)进一步降低充电成本和收费,真正做到让利于民。建议从非盈利性公益事业进行定位,采取与居民用电电价一致的平价收费,真正做到让利于民,让充电棚成为安全便利的“双赢桥梁”。具体有两种方案:1.由区政府相关部门与国家电网协调对电动自行车运营单位的收费按谷时单价收取,并由政府给予运营单位适当运维补贴;2.公共充电棚、充电桩建成后,交由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代为管理,维修等费用可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免去第三方运营所产生的差价。从而提高居民使用正规公共充电设施的积极性,杜绝各类违规充电行为。

(三)进一步开展“安全充电,满电回家”,有效破解“充停难”。将“安全充电,满电回家”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采取减免、补贴等政策减轻企业充电负担,鼓励更多的企业根据需求因地制宜,充分挖潜内部停放资源,建设更多合理、符合安全标准的充电棚、充电桩,最大程度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真正服务人民群众、履行社会责任、助力城市安全。

承办单位: 主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办: 金沙街道、金新街道
答复日期: 2025-06-20
答复内容:

凌健、陈霞、姜抒峰、王冬梅、单进飞、刘峰、曹邱、陆建华、单思海、唐虎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与推进我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各位代表在建议中提到了我区在完善与推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站位高远、思路新颖、科学合理的建议。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学习。

为深刻汲取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主要领导领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并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先后十余次带队深入住宅小区开展督导检查,在全区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为全力做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整体部署要求,下发了《关于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的通知》,积极配合协调推动各镇(街)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安置、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2024年,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整治,全区各镇(街)按照1个充电口充10台电动自行车的标准进行摸排测算,2024年度已完成187个老旧小区644个充电点位的建设,新增充电口12385个。

二是增加商品房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在新建小区规划评审时,就要求开发单位按一定比率在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充电棚。2024年度在全区14个镇(街)除西亭镇、石港镇和东社镇没有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需求外,其它镇(街)共34个商品房小区,新建92个充电棚、新增充电接口1310个,由华润燃气作为第三方参与建设充电柱。

三是推进“满电回家”工程建设。“满电回家”工程是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中的重要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以排查为契机,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完善安全充电警示标识,进一步增加安全意识、社会意识、责任意识。截止目前,148家单位新建集中充电车棚263个,新增充电点位4483个。

四是完善小区电梯智能梯阻系统应用。针对违规遮挡、挪动摄像头等问题,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移动、电信运营商对AI梯阻识别功能进行升级,已解决违规遮挡问题。同时区消防组织区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对原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信息服务系统相关功能进行完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把好“头道门”,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进电梯。

五是推行政策落实引导充电电价优惠。加强与供电部门沟通,要求供电部门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细化落实“28条”优化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的要求,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宣传普及,引导居民用户充分利用谷电时段充电,切实降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成本。

六是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安警示宣传教育。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向居民发放《本区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告知书》,广泛开展入户充电、独拎电瓶上楼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引导业主知法、守法,推动业主安全使用室外集中充电设施。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小区宣传栏、LED显示屏、张贴宣传画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集中宣传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视频或图片,提醒业主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害性,自觉做到不让电动车上楼,不在楼道、门厅、室内停放和充电。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财政、消防等部门沟通协调,不断优化政策支持,强化资金保障,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的建设,满足业主的充电需求,保障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

感谢你们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