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李磊 | 建议/提案号: | 14 | |
标题: | 关于推进乡村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乡村老年人是我国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绝大多数依靠“土地养老”,现在我区一般的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大多只有300余元。乡村养老产业机构少、门槛高、功能弱;基层医疗机构力不从心,无法保障服务需求。加快推进乡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事关乡村振兴战略成效和共同富裕目标实现。 建议: 1.构建保障服务大格局,提升乡村养老幸福感。把乡村老年人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与乡村振兴同规划、同推进、同实施,探索集中养老、互助养老、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新型乡村养老模式,提升乡村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 2.疏通支付保障堵点,构建补贴保险新机制。统筹乡村老年人高龄津贴、失能失智老年人生活与护理补贴标准,按照物价上涨指数建立津补贴、养老金增长机制,逐步提升乡村老年人收入。适时扩大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建立起以长期护理保险为支撑,以高龄津贴和提高养老待遇为补充的多维养老保障体系。 3.拓展养老供给模式,扩大养老普惠覆盖面。加大独居无能力老年人危旧房改造补助力度,改善养老环境。建设一批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为乡村老年人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对乡村失能失智老年人实行集中养老、医疗护理,扩大集中供养覆盖面。 4.构建乡村养老新体系,推动保障服务新突破。以村(社区)为单元,探索建立“有一个互助养老点、有一个人定岗服务、有一支志愿队伍、有一套结对帮扶机制,可以集中助餐、流动助医、定点助乐、智慧助急、上门助养”的乡村养老新体系。深化医养结合机制,建立村(社区)工作者、家庭医生及亲属三位一体的健康服务机制。探索乡村熟人养老模式,盘活社会养老资源。建立“专兼职+志愿者”服务队伍,引导城市和乡村志愿者、社工组织广泛参与乡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关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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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民政局 | 协办: | 人社局、医保局、卫健委、住建局 |
答复日期: | 2024-06-26 | |||
答复内容: | 李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结合人社局、医保局、卫健委、住建局的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找准定位,不断探索,努力实践,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努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运作,基本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融合为方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使我区养老服务业呈现出跨越式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区民政局推进方面 一、居家养老方面 近年来,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核心,不断拓展完善居家养老项目。“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连续四年是区政府为民办实事“一老一小”关爱项目之一,该项目由南通鑫汇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为8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等9类对象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截止2024年5月份,项目服务对象,共65173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为进一步做好全区重点空巢独居老年人关爱探访工作,依托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落实对全区100多名重点空巢独居老年人关爱探访工作。确保每位空巢独居老年人享有上门服务和探访巡访关爱服务,每周至少上门探访2次、电话或视频问候不少于2次,切实兜牢责任底线、防范化解风险。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0年至2023年,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平均每户3000元补助标准,共为全区1350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结合老年人家庭环境实际及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免费实施居住环境改造、辅具设施配置,提升居家养老的便利性和安全性。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我局将提升行动项目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于2023年10月正式启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通过定方案,抓建设,强服务,促提升,共投资540多万元为1000多名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按每月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次不低于30元标准执行,年提供服务次数不低于48次。根据老年人照护需求和居家环境条件全面评估,为600户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形成能力评估及方案设计,对老年人居家环境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智能化等设施设备改造。 二、社区养老方面 目前,全区标准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实现全覆盖,14个镇(街道)全部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32个村居全部建立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建成的标准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正在推行按域内需求组织开展助餐就餐、短期喘息托养、助浴、助急和家政保洁服务。近年来,通过建设“融合式”养老服务设施。在镇(街道)改造提升25个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改造提升1个社区长者驿家,在4个街道通过改造建设4家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并结合改造提升9个社区助餐点,按照不同年龄段为老年人提供相应助餐折扣,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卫生营养的助餐送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从机构、社区到居家相衔接的一体化专业养老服务,将“生活”和“养老”融为一体。 三、机构养老方面 目前我区机构养老已形成高、中、低档相配套,医、养、康、护功能齐全,公办公营、公建民营、社会投资兴办、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并行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全区星级养老机构达88.8%,养老服务满足全区老年人的需求。通过重点突出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财政扶持方面给予最高每张床位1.5万元的建设补贴和每月最高300元的运营补贴。同时推动床位数1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建立医务室、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全区共建成二级以上老年病医院1家,专业养老护理院7家,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4家、社区护理站5家,所有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全区护理型床位达到6476张,占机构养老床位的83.4%。通过设立养老机构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一次性奖励补贴,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和服务企业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实现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先后涌现出上海红星养老集团投资约1亿元改造的先锋红星养老院和富锋护理院,共设养老床位达1000张;上海仁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投资4500万元建设的天霞护理院,设有养老床位350张。通过“公建民营”“委托运营”实现运营方式创新。区政府投资近2亿元建成通州南山颐养中心。采取“公建民营”运营模式,成为南通第一家以老年病医院、护理院、颐养院“三位一体”模式打造的养老机构。川姜镇敬老院实行整体服务外包,引进经验丰富的养老团队,发挥公办敬老院资源优势,更好地服务老年人群体,相关经验被国家、省、市媒体报道,在2023年10月新华通讯社《江苏南通部分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受到欢迎》被重点介绍,省市主要领导均进行了签批,成为通州养老市场的名片。石港镇敬老院实施体制改革,由鑫汇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运营,建立了权责明晰、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使政府从直接服务转变到购买服务和监管服务上来。先锋街道敬老院、金沙街道敬老院分别委托南通红星养老院、南山颐养中心运营,使供养对象得到了专业的照护,有效激发了养老机构活力,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 二、区人社局推进方面 我区从1992年实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至今,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从无到有、覆盖面从小到大,经历了“老农保”、“原新农保”、“新农保”、“城乡居保”四个发展历程,目前通州区初步实现了城乡居民“人人享有社会养老保险”的目标。 目前,我区已经建立健全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我区从2010年开始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制度,2019年1月1日起,标准与南通市主城区接轨,执行市区基础养老金标准。2023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04元,比2010年每人每月60元增加了244元,增幅406%,稳步提高了待遇水平。 三、区卫健委推进方面 近年来,区卫健委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坚持以老年人健康需求为导向,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转型。大力鼓励医疗机构在医养结合、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方面先行先试,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向护理院转型。平潮镇卫生院照护病区启动运行。 二是老年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体,签约老年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基本医疗服务。今年,我委将从以下两方面推进相关工作。一方面助力老人健康,让老人有“医”靠。多措并举,加快老年人家庭医生队伍建设,确保老年人家庭医生队伍增量提质和“存量优化”。加快心理咨询师、康复师等人才建设,优化老年人家庭医生团队的结构。积极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退休医生、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不断充实家庭医生团队。另一方积极探索家庭医生个性化签约模式,切实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通过提高家庭医生在健康档案管理、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患者康复及慢性病规范化全程管理等方面的能力,逐步将以医疗为中心的传统观念转变为“防、治、养”三位一体的现代健康理念,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和慢性病患病率不断上升的现状,加强对家庭及社区健康管理与健康风险管理,让人人享有健康。下一步,我委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政策支持”的原则,紧紧围绕探索医养结合发展的有效途径,统筹施策,多措并举,共同推动我区老龄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区医保局推进方面 我区长期照护保险2019年正式运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纳入通州区长期照护保险的覆盖范围。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治疗期满6个月后生活仍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经评定符合中度和重度失能等级标准的,均可以享受照护保险待遇。 照护保险待遇分机构照护待遇和居家照护待遇。机构照护待遇是指参保人员接受协议服务机构的照护服务,发生符合规定的床位费、照护服务费、护理设备使用费、护理耗材等照护费用纳入照护保险支付范围,由照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居家照护待遇包括家庭照护服务费补助,以及由专业服务公司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辅具租售服务、义工服务等。 截至目前,照护保险累计享受待遇人数14566人,居家上门服务135万人次,辅具服务11万人次。同时照护保险制度的实施有效推动了我区养老机构、护理机构的发展。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定点照护机构15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养老、护理和医疗机构生存和发展问题,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新模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同时,以照护保险实施为契机,积极引导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条件为依托、发展以护理为主的护理院模式,既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良性发展,又能改善农村失能人员的护理难题,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良好局面。 五、区住建局推进方面 经查询,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22年发布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办厅〔2022〕25号)。针对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危房改造改善,首先通过镇(街)摸清底数,主动申请,后期我局将与民政局核实低收入人群,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按照职能分工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及时下发农村住房条件改善资金,改善养老环境。 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 2024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