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顾峰 | 建议/提案号: | 93 | |
标题: | 关于提高农村老人养老金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农民养老金作为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老人晚年基本生活的一项举措,一定程度上可以让老人在晚年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不用看子女的眼色,可以分担子女的一些负担,当下,虽说农民养老金逐年也在调整,但与城镇职工退休金的差距仍然很大,面对日益提高的生活成本,有限的农民养老金难以保证正常的老年生活,建议: 1、接入省网养老保险系统后,可以在全省统一的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区级层面考虑从地区经济发展、消费水平等实际出发,按照年龄段适当提高地区标准,逐步缩小与城镇职工退休金的差距。 2、随着人口老龄化,为了保障养老金帐户金额充裕,可以向上争取适当提高养老金发放年龄门槛,可以从70岁开始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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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人社局 | 协办: | |
答复日期: | 2024-06-18 | |||
答复内容: | 顾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老人养老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目前,我区已经建立健全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我区从2010年开始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制度,2019年1月1日起,标准与南通市主城区接轨,执行市区基础养老金标准。2023年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04元,比2010年每人每月60元增加了244元,增幅406%。对于65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从2020年1月1日起,其基础养老金予以适当增加。其中:65-74周岁、75周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基础养老金标准5元、10元,从参保居民年满65周岁、75周岁之次月起增加。 考虑到了通州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消费水平等实际情况,我区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已在省定最低标准的基础上作了适当提高,如2023年,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208元/月,通州区为304元/月。 提高农村老年人养老金水平,是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老年人晚年基本生活的一项举措,你的建议与党和政府的宗旨相一致,也反映了广大农村老人的心声。下一步,我区将根据南通市人社局《关于完善南通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机制的通知》(通人社险〔2019〕28号)中的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让农村老人在晚年丧失劳动能力时,也能体面地度过晚年,享受国家发展的红利。 2.关于尊老金发放的年龄,经向区民政局了解,由于尊老金是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80周岁及以上具有我区户籍的老年人均能享受,标准及年龄档次目前全南通市统一,我们将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消费水平等实际,在可能的情况下,适当降低年龄门槛。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