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何周鹏 建议/提案号: 46
标题: 关于增加基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一、基本情况

在越来越多的人注重环保意识,国家政府大力支持新能源车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在国内汽车市场的占比逐年快速上升。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545号文),以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存在问题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逐步增加,充电难问题成为了一大难题,近些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扶持相关企业进行推广布局,但相对集中于城市中心,对于乡村地区,充电桩数量还存在严重不足。

三、建议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乡村充电桩。同时,加大对乡村充电桩建设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乡村充电桩建设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2.完善充电桩建设规划。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充电桩建设规划,科学确定充电桩的布局和数量,合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重点本在乡村,国省道沿线积极投建,考虑到乡村地区的特点,是否可以借助党群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现有停车场所进行布局。

承办单位: 主办: 交通运输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4-06-12
答复内容:

何周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基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作为通州区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牵头协调单位,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持续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建设。截止2024年3月底,我区范围接入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政府监管平台的公共充电站点有93个,配置公共充电桩476根,其中分布在除金沙金新主城区外的公共充电站点有57个,配置公共充电桩257根。另经向通州区供电公司了解,从去年年底开始,家用充电桩安装呈爆发性增长态势,历年累计安装家用充电桩已突破万根,其中2023年新安装量占比过半,达到七千余根。

在政策支持方面,省、市、区一直高度重视新能源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先后出台多项鼓励和支持充(换)电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为规范和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省工信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并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进行资金补贴,促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南通市也相继出台了《南通市居民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指导意见》《南通市居民区人防工程安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实施方案(试行)》和《南通市公共机构与国有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和加强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通州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上文件的出台,大大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充电桩建设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健康发展,必须依托科学的规划布局。南通市政府办于2021年12月8日印发了《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和有序建设。该规划中已包含通州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结合我区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快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现有充电基础设施乡镇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统筹考虑乡镇村实际充电需求和车辆电动化发展趋势,按适度超前的原则完善乡镇充电服务、有序布局村级充电网络,为农村居民绿色出行创造更好条件;同时一并考虑了稳步推进公路沿线快充网络建设,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和停车位,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强化公路沿线充电基础服务。

下一步,我局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牵头单位,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协调各成员单位对照责任分工抓好《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各类推广应用活动,探索优化与充电设施服务质量挂钩的充电设施补贴政策,推动我区新能源充(换)电设施健康高效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建设。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