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帅斌 建议/提案号: 17
标题: 关于加大对村集体农地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村集体农地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农村面临的困难是谁来种田的问题,成立以村集体为经营主体的农地专业合作社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以期加大对村集体农地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1、建立专门的村集体农地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培养机制:政府应与高校、职业学校等教育机构合作,开设村集体农地专业合作社管理专业或课程,培养专门的村集体农地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同时,可出台相应政策:村集体农地专业合作社可聘请专业人士对现有的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提供专项资金支持:政府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村集体农地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这些资金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改善生产条件、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等。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村集体农地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成本。

3、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政府应出台更多的政策,鼓励和支持村集体农地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例如,可以通过税收优惠、优先采购、市场准入等方式,为村集体农地专业合作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4、建立健全村集体农地专业合作社的服务体系:政府应建立健全村集体农地专业合作社的服务体系,提供包括技术咨询、市场信息、法律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服务,帮助村集体农地专业合作社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5、加强村集体农地专业合作社的自我建设:村集体农地专业合作社应加强自我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也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自身的社会影响力。

承办单位: 主办: 农业农村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4-05-20
答复内容:

帅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村集体农地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要目标,为实现“党建强村、双百倍增”计划,深化创新以“支部+电商”“支部+合作社”“支部+产业链”等发展模式,出台了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镇资村管等十条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实力。

一、大力培育品牌建设,加强政策引导支持

村集体领办的农民合作社作为大力发村集体经济为主要载体之一,我区为引导村集体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主要以典型引领,项目扶持、政策激励等措施,促进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坚持典型引领。我局对全区经营较好、规范化运作的农民合作社,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级示范社荣誉,通过打造国家、省级示范社,实现全区合作社整体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全区目前现有省级以上示范社23家,其中以村集体领办的省级以上示范社共有5家,占省级以上示范社的21.74%。二是加大项目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加大扶持力度,2024年村集体领办的农民合作社财政补助资金由原来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3,提升至1/2,单体项目补助资金由2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100万元;三是以政策激励促发展。为鼓励合作社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我区对新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荣誉的合作社分别奖补8万元、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当年通过监测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和0.1万元奖补。 2023年村集体领办的南通市通州区育民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南通市通州区蒋一粮食种植农地专业合作社成功创建省级示范社,分别获得5万的奖励补助。

二、积极鼓励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增加村营收入

围绕抓党建促集体经济提质增效目标,引导村党组织借鉴项目优、发展快、前景好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模式与经验,以可支配的资源、资产、资金等要素为依托,采取“党组织+合作社+农户”等形式,领办创办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鼓励村干部兼任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建立经济发展与管理人员待遇增长挂钩机制,对于完成既定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可以在经营净收益中按不超过 20%的比例提取部分资金用于奖励绩效,优先承接各级扶持项目。

三、积极开展丰富的辅导培训,引导规范化发展

为加强全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民合作社内部管理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农业部《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我局每年与高校合作,不定期组织合作社负责人开展业务技能与经营管理能力的辅导培训。2023年,我局政策与改革科组织各镇(街道)农民合作社辅导员或负责人、区级及以上示范社和正常经营较好农民合作社的理事长(负责人)或业务骨干(财务会计),与南京农业大学联合举办了一期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暨能力提升培训班。同时区农林科教管理站,2023年开展了以大田作物、稻麦种植、粮油作物绿色高效栽培等专业技能专题培训,同时还组织了四期到村居的农民素质素养技能培训。通过不同层次不同方位的经营管理和技术技能培训,不断推动了农民合作社的综合实力提升。

四、强化服务理念,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

一是积极开展“苏农贷”名录业务,准确提供普惠性金融支持。按照《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农业农村厅为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苏农贷”信贷支持,建立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系统,以确保合作银行对主体准确提供普惠性贷款支持。截止2023年底,全区列入“苏农贷”金融名录共有97家农民合作社。二是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拓展销售渠道。为提升全区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渠道,我局积极组织农民合作社参加国家、省、市、区的农产品展销活动,并对应邀参加国家、省、市、区级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参展主体,根据展会级别等,每次对应给予1万元、0.5万元、0.3万元、0.06万元(区外0.15万元)补助。2023年,先后组织通州区育民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通州区蒋一粮食种植农地专业合作社等多家村集体领办的示范社,参加了省组织的 (南京)第十五届江苏省农民合作社产品展销会和“2023年新时代鱼米之乡·江苏农产品(上海)交易会”,以及南通市组织的第二届名特优新农产品上海专场展销会,不断增强了农民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三是开展结对服务活动。自2021年9月全面启动“结对服务农业经营主体”活动,选派农技人员为全区各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提供全程技术指导与跟踪服务,推动全区农业更好更快发展。2024年第一季度,全局202人分32个组,结对服务424家农业经营主体,累计951人次,有效地解决了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和困难。

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要求,推进合作社质效提升,为乡村振兴注入澎湃动能。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