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徐春霞 | 建议/提案号: | 102 | |
标题: | 关于积极推动我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布局规划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一、建议背景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新能源汽车实现大规模推广应用的必要条件,“有序充放电+电动汽车”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优选路径。新能源汽车是人民群众绿色出行的必然选择,也是社会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虽然我区已经有部分充换电设施建好,但是充电领域目前涉及面广、利益主体多、推进难度较大,如不能安全、有序、平稳发展,势必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形成阻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群众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二、建议内容 结合我区实际,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政策规划,政府主导协调城市充电基础设施资源整合配套,推动多种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充电设施运营服务水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及能源转型升级的城市目标作出贡献。 加快全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布局,鼓励公共领域充换电站建设运营,落实新建停车场充电桩配建,充分利用乡镇公共场所,如学校、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等资源,布局经营性充换电设施,一张与人口分布和车辆出行相符的基础设施网正呼之欲出,届时将实现“桩随车走,便捷充电”,让新能源汽车“出得了城,下得了乡,回得了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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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交通运输局 | 协办: | |
答复日期: | 2024-06-12 | |||
答复内容: | 徐春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动我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布局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作为通州区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牵头协调单位,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持续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布局规划。经过多年建设发展,我区范围接入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政府监管平台的公共充电站点有93个,配置公共充电桩476根,在南通大市范围,排名位居前列。另经向通州区供电公司了解,从去年年底开始,家用充电桩安装呈爆发性增长态势,历年累计安装家用充电桩已突破万根,其中2023年新安装量占比过半,达到七千余根。 在政策支持方面,省、市、区一直高度重视新能源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先后出台多项鼓励和支持充(换)电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为规范和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省工信厅会同省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并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进行资金补贴,促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南通市也相继出台了《南通市居民区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指导意见》《南通市居民区人防工程安装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实施方案(试行)》和《南通市公共机构与国有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和加强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等文件。通州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办公室会同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上政策文件的相继出台,大大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充电桩建设的认知度和支持度,也吸引了许多企业在我区积极投资布局建设充(换)电设施,这里面既有供电公司、南通智慧充电网这样的国有企业,也有江苏鲸充、蔚来汽车这样的新能源企业。 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健康发展,必须依托科学的规划布局。南通市政府办于2021年12月8日印发了《南通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和有序建设。该规划中已包含通州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结合我区发布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快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现有充电基础设施乡镇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统筹考虑乡镇村实际充电需求和车辆电动化发展趋势,按适度超前的原则完善乡镇充电服务、有序布局村级充电网络,为农村居民绿色出行创造更好条件;同时一并考虑了稳步推进公路沿线快充网络建设,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和停车位,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强化公路沿线充电基础服务。《实施意见》也对“优化城市公共充(换)电网络建设布局”提出具体要求,“新建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和文化旅游场所停车场,应按不低于总车位30%配建充电设施,并划定专用标识,同时预留总车位30%的充电设施接口,并纳入项目竣工验收范围”。 下一步,我局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牵头单位,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协调各成员单位对照责任分工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努力推动我区新能源充(换)电设施健康高效发展,为新能源汽车“出得了城,下得了乡,回得了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