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夏季兵 建议/提案号: 192
标题: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电动车逐渐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电动车在便利群众生活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通州电动自行车有数十万辆,每年因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数千起,由电动车带来的交通、环保、安全、管理等问题正日益凸显。

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

一是电动车道路行驶安全隐患问题。电动车速度较快,很多车辆有关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性能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且未投保,发生事故无法得到赔偿;电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逆向行驶、横穿马路、骑车带人、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不上牌照等交通违法行为也普遍存在。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占全部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六成以上,每天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至少有一半与电动车相关。

二是电动车自身充电安全隐患问题。有些人为了图方便,将电动车存放在楼梯间、走道内充电,不去固定充电桩充电。一旦电动车的连接线路老化、短路,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和爆炸事故。现在很多家庭不止一辆电动车,不同品牌的电动车充电器经常混合使用,且多辆电动车同时充电时,就会导致电压不稳,一旦电动车发生火灾,火焰和浓烟会封堵建筑的安全出口、逃生通道,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

三是电动车生产销售源头安全隐患问题。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生产厂家为了迎合消费者车速快、体积大、外观美、装载多的需求心理,违规生产、销售超过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加上部分消费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很大程度上干扰了正常交通管理秩序,危害了公共交通安全。

三、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电动车的源头监管。建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把源头关,对电动车的生产和销售源头进行严格监管。对生产、组装电动车的企业进行大排查,非法生产超标电动车及各类配件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全面清理城区内超标电动车经销商及销售网点,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证照是否完备有效;对无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坚决打击欺骗、误导消费者的销售行为,将违规销售企业和门市纳入“黑名单”,严控超标电动车流入市场。

二是加强电动车的路面管理。电动车一律上牌管理,一车一牌。同时,交警部门运用传统加科技的方法,加大管理力度。一方面加强路面动态管理,严查严处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等重点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在重点路段、重点路口安装电子警察,实时抓拍电动车违法,并通过电子屏进行曝光。

三是规范电动车的充电管理。应加大宣传力度和监督力度,规范电动车的存放、充电管理,坚决杜绝在居民住宅室内、楼梯间、过道或者房间室内停放、充电,建议用户定期更换电池,一定要到正规店铺购买匹配的电池,避免购买劣质电池,充电应远离安全出口和可燃杂物,同时控制充电时间,防止火灾等险情发生。

四是加强电动车的安全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传统新闻媒体和微信、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制作电动车安全驾驶宣传片、安全手册等,深入开展电动车文明行车常识等宣传教育,驾驶电动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承办单位: 主办: 公安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4-06-12
答复内容:

夏季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宝贵意见对优化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城市交通形象,确保交通形势平稳具有一定借鉴作用。

电动车由于轻便、快捷、环保、经济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喜爱,成为广大交通出行者的主要交通工具。由于电动车驾驶人没有经过严格驾驶技能培训、考试,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凸现,集中表现为不按道行驶、闯红灯、随意转弯、逆向行驶等,险象环生,既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又导致通行秩序混乱。为此,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深化公共安全隐患“三清”专项行动为契机,将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作为重点课题,坚持高位统筹、强化整体联动,创新工作思路、精准破题推进,全力打造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通州样板”,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高门槛准入,落实最严源头监管。一是规范销售源头。围绕全区355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推行“分区挂牌销售”模式和店家书面告知制度,要求各销售店将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分区摆放并挂牌明示,销售时明确告知车辆属性、上牌要求及需要遵守的交通法规,并与购买人现场签定《告知书》,从源头上落实宣传告知义务,切实形成了“三严禁”(即严禁销售非标车、严禁非法改装组装、严禁废旧电池翻新冒充)“三必须”(即必须告知购车属性、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必须依规处置废旧电池)“三承诺”(即承诺销售帐号不外借、承诺信息采集不出错、承诺号牌存放不丢失)的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标准,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公安报》等媒体推广。二是优化上牌服务。在全区87家经营规范的销售门店设立“电动自行车登记社会服务站”,授权办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实现“带牌销售”。在17家派出所设立登记专窗,安排专人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和政策宣传,开通1个流动车管所和3条可移动的摩托车检测线,想方设法便利群众上牌登记。今年以来,共提供登记上牌服务6008辆次。创新实行星级评定、末位淘汰制度,落实“有专人登记、有上牌场地、有监控覆盖、能现场开票、无非标车辆”硬性标准,鼓励各销售店和登记服务站不断规范发展。【政策鼓舞下,目前全区87家登记服务站均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三是严格事故溯源。对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逐起进行溯源调查,细致核查涉事电动车的车辆属性、牌证、销售及生产情况,深入调查各个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今年以来,先后立案调查相关案件15起,其中销售不合格产品案件12起,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2起,非法销售有质量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案件1起。

二、高频次宣传,营造最浓整治氛围。一是建设宣传阵地。依托公安业务窗口、交警执勤岗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劝导点等阵地,建设交通安全宣传“三件套”,先后有25个路口试点建设语音智能提醒装置,自行开发了电动车不戴头盔非现场抓拍系统,先期接入200路主要路口、路段结构化相机,与人脸库自行比对,人工筛选后,通过发送短信方式通知当事人到辖区中队处罚。16个路口建成交通安全教育站,警示教育效果明显提升。二是发动宣传力量。协调区文明办、团委等部门,发动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广泛参与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及时劝阻、纠正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劝导站作用,发动劝导员、网格员、保险营销员,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开展集中劝导活动。已先后组织各类志愿劝导310余批次,协同发放《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张贴《文明交通告知书》等宣传制品4.2万余份。三是拓展宣传渠道。在利用通州公安微警务等官方新媒体开展高频宣传的同时,积极联动社会资源,发动本地“通州全知道”等网红大V关注电动车交通安全,及时互顶互推,保持宣传热度,持续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本地网红自媒体已先后发布贴文、视频38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购车上牌、规范行驶等安全知识,点赞转发量持续增加,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三、高密度检查,形成最强查处声势。一是实施“三个延伸”。延伸整治时段、整治区域和整治频次,每周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早查、夜查集中行动,对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乡镇、道路,滚动开展整治攻坚。同时,我们将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作为每月交通管理量化考核范畴,每月考核打分通报。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中队,提醒责任民警并督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以此强化民警和协管人员工作责任心,有效杜绝他们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不想管、不愿管的问题。今年以来,先后查处电动车违法96683起,同比上升211.2%。二是健全“三项机制”。针对快递外卖行业,建立健全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机制、警企联动机制和惩戒约谈机制,并定期与外卖配送企业开展联合路查。先后约谈交通违法、事故较多以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5家,清退高风险配送员2名。三是突出“三个重点”。常态落实“六统一”规范管理、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二次违法停单学习等三项制度,对快递、外卖配送员实行交通安全跟踪监管。先后督促整改“六统一”不到位问题28个,组织3批次、11名“单月二次违法”的配送员停单学习并参与路面志愿劝导。

四、高标准推进,释放最优科技动能。一是创新打造全链监管平台。紧盯销售、登记、骑行、充停、维修、回收“六大环节”,自主研发通州电动自行车全链监管平台,通过对电动自行车源头赋码、信息集成、数据预警等科技应用,着力解决车辆底数不清晰、生产销售不规范、车辆使用不安全、监管责任不明晰“四个突出问题”,有效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两个安全”的工作目标。经过前期运行调试,平台已全面上线,为整治推进提供有力科技支撑。二是高效赋能两大核心工程。充分发挥全链监管平台智能中枢作用,牵引推进电梯AI识别阻车系统建设,与全链监管平台、小区物业平台全量对接,建立系统感知、物业劝阻、平台预警“三级管控”机制,实时感知、精准劝阻电动自行车非法入梯行为。目前,已落实7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系统布建,同步在富力院士廷小区电梯试点安装结构化相机,精准人脸识别风险人员、平台自动推送短信提示,实现预警提醒精准到人。牵引推进“平安回家·满电工程”,推动全区企事业单位集中安装智能化充电桩,依托全链监管平台搭建“一车一档”模型,实时监测车辆充电情况,自动生成满电提示、提醒断电。尤其是针对电池亏损发现难的问题,创新搭建“充电时长超2000小时”预警模型,依托全链监管平台自动推送信息预警,提醒驾驶人更换电池、确保安全。

虽然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工作中仍面临四个方面困难:一是销售源头监管成为真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超标电动自行车,我们曾主动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寻求对策,得到的答复是:目前他们只是将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即ISO9000的产品纳入管理范畴,对其它的电动车,生产厂家只需在网上申报备案即可自行生产。而销售店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只是写电动车,内涵小外延大,为了满足消费者求新、求异、求快的心理,于是各种非标电动车大量充斥市场,处于管理末梢的公安交警面临巨大压力。二是缺乏足够执法经费保障。对超标的电动车,需要将车送到有资质单位进行车辆属性鉴定,方可进行处罚,而一辆车鉴定费用高达叁仟元,执法成本较高。三是规范管理缺乏操作行规。通常情况下,非标电动车经司法鉴定“应视为机动车”,是轻便摩托车还是摩托车,没有明确规定。对驾驶人提出要求申请办理驾驶证,目前对驾驶非标电动车的准驾车型,无准确司法解释。四是保障机制有待加强。目前保险公司车辆保险仅局限于机动车辆,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曾建议保险公司将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纳入参保范围,为社会和谐稳定多作贡献,保险业顶层设计至今未见动静。即使保险的上层建筑迫于社会舆论压力,将其纳入视线,但由于电动车本身价格低,如果保费较高,参保率将无法保证;如果保费低,鉴于电动车出事率高,且保险公司都是股份制经营企业,经成本核算,没有哪家保险公司愿意保。

当然,电动车在我国面广量大,要想完全消除他们的交通陋习,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守法通行的习惯将会有较大改观。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

202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