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崔红星 | 建议/提案号: | 1 | |
标题: | 关于减少社会性事务进校园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教师每天除了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等班级日常事项外,还有各类评比要准备材料、各种文件要接收学习、各种微信群需要回复,这些事情要耗费教师日常工作相当多的精力。社会事务进校园、网上点赞投票、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与教育教学无关事项的普遍存在。教师减负不仅仅需要教育部门制定政策,还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监督。 为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教育部门要从减轻教师负担提升教育品质,从精简会议、任务筛选、简化考核、规范建群等方面作出规定。为此建议: 一、对拟进校项目须提交区教体局审核。从学校工作的层面来看,学校需要提前将拟进校的项目提交区教体局,由教育部门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项目才可进入校园。一道审核关,能够协助、监督学校做到筛选、把关和精简,也让教育者反思这些进校项目,是否有较大的教育意义。 二、从严管理社会事务进校园。坚决制止向中小学摊派无关事务,严禁把庆典、招商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摊派给学校,严格控制各类APP进校园并要求教师、家长、学生安装使用,严禁学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擅自接受各类宣传、推广、调查、社会考试等事务。合理安排各类专项任务,科学研判与教育的关联程度,确需学校和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按要求依程序安排落实。统筹各类“小手拉大手”活动,严控网络投票、网络问卷、网上知识竞赛、关注微信公众号等活动。统筹安排爱国主义、卫生健康、法治教育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教育宣传活动,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的不重复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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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教体局 | 协办: | |
答复日期: | 2024-06-06 | |||
答复内容: | 崔红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社会性事务进校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南通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决策部署,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通州区教育体育局严格落实南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市级规范中小学(幼儿园)“进校园”活动清单及学校自主选择目录的通知》〔通委教组(2024)1号〕,研究制定了《通州区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十项规定》。 一、规范中小学(幼儿园)“进校园”活动。严格执行南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市级规范中小学(幼儿园)“进校园”活动清单及学校自主选择目录的通知》〔通委教组(2024)1号〕,不在市级清单及学校自主选择目录范围内的活动一律不得进校园。 二、严格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建立涉及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审批制度,对教育业务性质(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等)以外的事项,有关部门须按程序报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批准后,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开展。同时要精简考核的内容和程序,注重从学校常规工作中检查工作实绩,对台帐资料不作硬性规定,切实减少数据表册、工作方案、总结材料等迎检资料。 三、合理安排非教育教学任务。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的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扫黑除恶、防灾减灾、传染病防治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和教师参与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老师职责无关的工作。原则上不得安排中小学承接教育业务性质以外的考试活动,确有需要,由相关部门报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审批。 四、坚决杜绝强制摊派无关事务。严禁非教育部门向各类学校强制摊派与学校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严禁通过学校向教师或学生家长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让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 五、切实减少非教育教学培训。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会议,原则上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关涉及中小学教师的非教育教学方面培训,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合并的坚决合并。 六、严格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除统计部门外,其他部门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必须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实施,要精简填报内容和次数,杜绝重复上报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面向中小学教师开展的各类调研活动,须经教育部门同意并统一安排,避免多头和重复调研。 七、严厉整治网上形式主义。任何部门不得强制要求,或通过与考核挂钩等方式,变相要求学校和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应用程序等,进行点赞投票、网络答题、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等活动,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提出参与率、达标率等要求。 八、严格落实涉校工作备案审查制度。相关部门应于当年12月底前申报次年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于每年1月底、7月底前申报进校园活动项目、涉及中小学教师培训、统计调研和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事项实行一事一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开展。 九、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督促落实,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组织实施工作,积极作为,将教师减负执行和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内容。要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督相结合,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学校、敬爱教师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振师道尊严。通过我们共同努力,让教育回归本真,让校园更好纯粹。 感谢您对通州教育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