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戴建 建议/提案号: 22
标题: 关于规划建设外来员工公寓楼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南通高新区目前有一主一新一智三大产业板块,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区在高新区南区已经形成规模,聚集了展华电子、深南电路、丽智电子、生益科技、江海储能 、富加宜、安波福、雅科贝斯、 威星、安费诺等10多家企业。形成外来人口1.4万多人(核酸检测数据)的产业工人规模。随着产业工人的到来必须解决他们的衣食住行等问题,所以在高新区南区规划建设外来员工公寓楼势在必行!

一、基本情况

其中目前深南有2500人、展华1800人、丽智电子1500人,三家合计5000人左右的规模。其中外来就业占70%以上。三家电子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就有1000人左右。高新区目前仅有智汇园有一处人才公寓,房源仅570套,已经满员阶段,入驻企业有71家(截止到2022年11月23日数据提供者长城物业)。

二、存在问题

政府规划的人才公寓和周边的房源不足。高新区未来规划的千亿级国家员工,新一代信息产业将会起到主导地位,后续引进的高德电子投资100亿和康源电子投资50亿的规模均是目前深南和展华的数倍的投资,展华电子2023年也将扩建二期规模,投入资本大约在20亿人民币,建成以后的规模人力达3000人。如此庞大的外来人员,在新一代产业园区工作,必须要有配套的生活区域。园区的很多企业都没有自己的生活区,无宿舍和人才公寓。举例:展华电子目前有1500员工,非通州籍有1380人。目前仅70人租赁在科技新城人才公寓(为配合新引进项目12月底将搬迁清退大部分宿舍),大量的年轻工程师租住在金乐金欣双福小区。

三、建议

南通通州进入大城时代,二十大鼓舞着我们奔向现代化 ,建设必要的外来人员公寓楼群是必须的。

首先,可以提升外来人员的归属感。发达地区的经验告诉我们,重视外来人员和外来人员的本地化、属地化,对本地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至关作用。外来务工人员的租住生活问题已日益突显,大量的外来从业人员将会面临无房可租或高价租房或简陋居住或从业转移,这势必将会影响大量实体企业的劳动用工、用工成本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稳定和生活的窘迫,也将会刺激周边保留村庄村民的违法用地、违章搭建,这些都会影响实体企业的发展、美丽村庄的建设、农村治理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居乐业。

其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来通务工人员公寓楼群(外来务工人员生活社区)是中低收入的从业务工人员居住生活的重要载体,有一定量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吸纳融入,有利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居乐业,有利于企业用工的人员保障,有利于制约保留村庄违法用地、违章搭建,有利于美丽村庄建设和农村治理,有利于城镇人口集聚和商贸经济的发展繁荣。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弥补和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再次,大幅改善城市营商环境。由于科技新城的有限容量,新开工项目又必须提供新房源,那就只能让原来租赁的单位清退,给人的感觉是有了“新欢去旧爱”的心理感觉,对高新区的营商环境的对外宣传也是一个不利好的状态。

建议通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相关管理部门,应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长远考虑,研究规划分步新建增建有一定体量规模的企业外来员工公寓楼群以及人才公寓楼(外来务工人员生活社区),同时外来务工人员公寓楼群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可以采取园区、政府、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和公建民营管理模式。

承办单位: 主办: 南通高新区 协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答复日期: 2023-06-25
答复内容:

戴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外来员工公寓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通高新区目前有“一主一新一智”三大产业板块,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区在高新区南区已经形成1.4万的产业工人规模。我区已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考虑,着手研究规划新建企业外来员工公寓楼以及人才公寓楼,并同时提出人才公寓的规划建设路径。

一、加强统筹,健全人才公寓供应体系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订多层次人才安居政策。一方面,消化市场上现有的存量住宅,对具有购买或者租赁住房意愿的人才,根据人才层次和贡献程度,给予一定的购置货币补贴或者租金补贴。另一方面,由政府投资建设或提供政策支持提供公共租赁住房,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水平,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免租金或以低于市场租金提供租赁服务。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人才公寓是住房保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建设人才公寓的积极性,并通过招商引资、财政拨款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人才公寓建设和维护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相关的住房保障政策,适当降低人才公寓的准入门槛,增加人才公寓的受众群体,扩大保障范围。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取得相应成果而在人才评估中被清退的不合格人员,应及时退出住房保障体系,为符合条件的人员腾出公寓。

三是完善建设标准,统筹考虑规划建设布局。针对高新区产业人才需求实际,对不同户型进行科学性、合理化的设计,以满足不同层次人才的个性化需求,可按照公寓类(30平方米)、住宅类(60-90平方米),宿舍类(3-6人)等不同类型,预留相应的建设空间。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才公寓的商业配套、医疗教育和休闲娱乐等相关设施,努力打造多元化、全方位的宜居型社区。可以适量使用现有的存量房和已改造的旧房,合理规划各类人才公寓的空间分布,既要避免不同人才公寓扎堆一处,又要防止新建人才公寓的地理位置过于偏远,增加交通成本。

二、科学规划,探索人才公寓建设模式

为最大程度调动多方的积极性,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实行政府主导与社会投资相结合、集中建设和配建相结合、政府投资建设、在商品房住宅项目中配建、企事业单位建设等多种供给方式相结合的人才公寓建设模式。

一是明确用地性质,在详细规划中予以管控。政府投资建设的共有产权房通常在居住用地或商住混合用地上建设,按照住宅标准进行规划审批管理;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住宅类、公寓类)则可在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或商业商办用地上建设,按照酒店式公寓标准进行规划审批管理;此外,部分企业也可以在存量工业用地上建设一定的职工宿舍。高新区正在推进详细规划编制全覆盖工作,在规划编制中统筹考虑人才公寓的布局和规模,根据建设的模式预留相应性质的建设用地。

二是明确建设主体,主导开发建设活动。第一种由政府投资建设,指由政府投资新建或委托国有平台投资建设的人才安居住房。第二种由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在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配建人才安居住房,建成后将房屋及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第三种由企事业单位建设,在满足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政府批准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优先租赁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也可供应给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建设不得改变原有用地性质,只能建设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宿舍类),用地类型可为商业商办、科研、生产研发或工业。

三是加强规划管理,建设配套生活设施。高新区投资集中建设的人才公寓将成片或整幢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商品住宅项目配建的人才安居住房也将以整幢、整单元或整层为最小配建单位,不足一单元或一层的应在同单元或同层内集中布置,避免零散布置;企事业单位建设的人才安居住房不得改变原有用地性质,不得分割销售。在人才公寓片区内设置集中洗衣房、公共食堂、社区文化活动室和社区医疗站等满足日常生活服务的商业服务、公共服务和物业管理等配套设施,同时,在生产片区周边集中规划建设工业邻里中心,为企业员工提供休闲娱乐、餐饮服务等配套服务。

三、多方联动,补齐人才公寓供应短板

一是由高新区管委会牵头推进,补齐人才公寓的供应短板。高新区管委会作为人才公寓管理建设的主体,负责统筹规划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土地、资金等要素,明确各部门所应承担的责任,在高新区南区及西区重点板块规划建设人才公寓及配套用房。同时,探索“政府引导、社会主办、市场动作、只租不售、周转使用”的方法,充分利用既有的社会资源,依靠社会力量建设,在符合安全、消防等规范的前提下将闲置厂房宿舍和商务办公楼及酒店式公寓改造、改建成人才公寓用房。

二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先行先试,推进工业配套设施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通政办发〔2022〕1号),鼓励集中设置公共配套设施,研发、中试设施、检测等其他产业用途、企业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超过30%,其中用于企业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占比不超过计容建筑总面积的15%。鼓励高新区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在企业园区内自建人才公寓等配套设施。

三是引入专业社会资本,探索联合建设管理的模式。以社会资本主导、政府资本参与的形式,以较为优惠的政策价格出让土地使用权,当人才公寓建成后采取“只租不售”管理模式,明确租赁住房套数、套型以及租赁住房用地中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建设要求。建设单位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并持续出租运营租赁住房,参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统一管理及服务制度,项目建成后可以提供一定量的租赁住房房源,建设单位将会从“开发—销售”的传统模式转向“自持—运营”,由楼盘零散销售给住户转向大规模自持用于租赁,盈利将主要来源于租金收入。

                                                     南通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