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顾建霞 建议/提案号: 313
标题: 关于规范广场舞活动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现在,很多中老年人喜欢跳广场舞,广场舞陶冶了情操,锻炼了体魄,其积极健康的一面无容置疑。然而广场舞场地经常在居民居住的周边地区,活动时间较长,有的在夏天超过晚上10点,冬天超过晚上9点,依然没有解散,不仅导致周边居民得不到很好的休息,特别是影响学生学习和上夜班的人员休息,而且广场舞音乐高吭、声音大,几百米以外仍然被干扰,周边居民意见非常大,时常发生周边居民与广场舞组织者产生矛盾。

建议:有关部门建立一套规章制度,引导居民追求高雅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兴趣爱好;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监管渠道,使广场舞既能起到广大居民健身娱乐作用,又能不侵犯、不干扰其他居民的休息生活。

承办单位: 主办: 十总镇 协办:
答复日期: 2023-06-30
答复内容:

顾建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广场舞活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广场舞作为一种健身的娱乐方式已为群众喜闻乐见,在我镇十分流行,普及甚广。正如您所说的,广场舞在群众锻炼身体和丰富业余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噪音扰民的问题。加强管理,规范广场舞活动十分必要,势在必行。我们已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广场舞的管理和引导: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广场舞队伍在场所选择上避开居民楼、学校等人员密集地,时间上尽量避开居民工作和主要休息时间。

二是加强对各广场舞领头人员的宣传教育,控制音量,降低噪音影响。

三是整合队伍、减少音响数量,尽量整合同一广场上不同舞蹈队伍,减少舞蹈队之间互相影响,可能导致的音响声音“比大、比响”的现象。

四是高考、中考等特殊时段停止广场舞这项活动。

五是建立巡查督导制度,在广场舞集中时段开展巡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在此,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再次感谢,并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