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张危微 | 建议/提案号: | 263 | |
标题: | 关于加装智能梯控装置,阻止电动车“登楼入户”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层住宅的增多,生活电梯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工具。然而一些规则意识、安全意识不强的居民,为了防盗或者充电方便,通过电梯将电动自行车运送上楼,甚至运往室内充电。由此因电动车“登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不规范行为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轻则损失财产,重则危及生命。 基于上述情况,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2021年8月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同时也明确了:违反规定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将电动车“登楼入户”行为纳入了行政处罚的范畴。 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也为此做了宣传工作,但实际生活中,完全依靠业主自觉及物业人工管控,收效甚微。为此,建议参照外地经验做法,为高层电梯加装智能梯控装置,阻止电动车“登楼入户”。 一要顶层设计,高位谋划。由物业管理职能部门牵头,督促物业企业推进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隐患治理。通过先难后易、以点促面的工作思路,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牵头、行业协同”的工作格局。要根据不同物业企业的对小区物业管理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靶向施策找准切入点,为电动自行车管理“先行先试”到“先行示范”奠定坚实基础。 二要典型引路,试点推动。要针对管理不规范,存在问题多,没有规划足够电动车停放保管区域的,电动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管理难的小区,采取“技防”加“人防”的措施,率先推进安装“电动车识别阻车系统”,切实解决小区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难题,杜绝电动车上楼道现象,杜绝电动车入户充电隐患,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要加强协调,精准动员。开展电动车“进楼入户”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培训全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清理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疏散通道、“飞线”插排等问题。推动以小区物业企业为主体责任的管理机制,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明确分片分批推广安装“电动车识别阻车系统”装置计划,力争实现管理到位的电梯高层住宅安装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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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协办: | |
答复日期: | 2023-06-12 | |||
答复内容: | 张危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装智能梯控装置,阻止电动车“登楼入户”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有效杜绝电动车上楼入户现象,减少和避免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火灾事故的发生,2023年市政府将加装电梯AI智能识别阻车系统纳入全市为民办实事工程。区消防救援大队结合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在征求各镇、街、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装电梯AI智能识别阻车系统的建设方案》,并报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我区住宅小区6854部电梯,安装费用约700万元,并结合安全生产“四化”建设,进一步拓展电梯AI智能识别阻车系统应用,将该系统与大数据中心、消防、市监等部门平台实现对接。6月1日,经公开招标公示,已由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下一步,将按照建设要求,全力推进系统安装工作,确保2023年8月底前完成全区住宅小区内6854部电梯AI职能识别系统的安装任务。同时,消防救援部门也将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及属地政府时刻盯紧电动自行车领域火灾防控工作,发动物业单位、小区居民志愿者对公共区域内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和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现象进行集中清理,真正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管理者和责任人。持续开展“错时”、“夜间”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把摸排隐患做到家、宣传培训送进户,全力确保全区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 南通市通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