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提案提出者: | 严咏梅 | 建议/提案号: | 208 | |
| 标题: | 关于依法规划、科学安排,杜绝农田抛荒的建议 | |||
| 建议/提案内容: | 依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合理规划、科学管理,杜绝农田抛荒现象。 1、提高认识,强化担当。坚守农田安全红线,充分认识“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重要性,认识种好田的战略意义,让每一寸土地都为人类做出贡献。 2、搞集约化,减负增效。针对农村劳动力不足及单打独斗效率低的现象,应该进一步做好集约化,做好联产承包,利用机械化,提高种地效率,减少种地成本。 3、合理安排,科学招商。对于囤地抛荒的开发商,要动员他们科学安排,及早开发,发挥土地使用价值。对于无法开发的土地要依法及时收回,或复耕或另外招商,真正发挥土地的作用。 4、加强督查,杜绝抛荒。各级政府部门对抛荒现象要加强督查,发现抛荒现象要及时了解情况,通过针对性的整治,让抛荒现象不再出现。 |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农业农村局 | 协办: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答复日期: | 2023-06-15 | |||
| 答复内容: | 严咏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规划、科学安排,杜绝农田抛荒的建议》收悉,经与通州区资规局会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探索土地流转良性发展的有效机制,不断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优化农业生产要素配置,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通过制度保障和政策带动等措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一、鼓励发包方组织流转,加大区级财政奖补力度。 我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逐步向规模流转转型。健全落实激励机制,支持村集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户开展“土地托管”服务。鼓励村集体连片流转土地,对围绕农业主导特色产业规模生产、利用好、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村级组织,以村为单位首次流转面积累计达100亩及以上分类型给予奖励:非连片土地流转,每亩奖励200元;连片土地(连片标准为≥100亩)流转,每亩奖励300元。 二、引导经营主体自愿流转,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鼓励多种形式流转土地。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可以采取转包、出租、入股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产业。 三、积极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整治,强化管护责任。一是对有条件的镇(村)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承包农户自愿通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互换并地,对当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零散房屋拆除等实现耕地集中连片;二是通过土地整治合理布设农业生产所必需的田间灌排设施、田间道路和土地平整工程、农田防护工程,将零星抛荒撂荒耕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提升耕地质量,提高耕作水平;三是通过强化管护责任落实,将耕地保护责任纳入各镇(街道)考核,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对后期监管不力,改变新增耕地用途的,扣减其指标和补助经费。 四、强化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积极发挥区、镇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作用,拓展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的功能,做好管理系统的信息登记发布、合同(协议)签订指导、登记备案、档案管理、咨询查询以及组织公开交易等工作。 五、构建风险防范机制,有效化解纠纷,确实保障农户合法权益。执行工商企业集中连片租赁农户承包地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流转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监管和对流转土地用途的跟踪监控,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加强“自主协商、镇村调解、区级仲裁、司法保障”调解仲裁体系建设,积极化解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矛盾,切实维护好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和农村和谐稳定。 衷心感谢您对土地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