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张颖倩 建议/提案号: 29
标题: 关于老旧小区改造中规划安装充电桩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随着新一轮油价上涨,购买或有意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人数越来越多,接踵而来的是安装充电桩的问题,在新小区有固定车位,安装不是问题,但在老旧小区要安装充电桩就不是那么容易。

当前各级民生实事中老旧小区的改造的确是一件深得老百姓欢迎的实事,老旧小区对地下管网、小区路面、老旧线路、小区绿化以及停车位等改造确实面貌一新,方便了老百姓出行,美化了人居环境,但在改造的同时规划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的小区很少,调研走访中注意到一些购买了新能源汽车的居民为满足充电需求,采用从自家车库接拉插头飞线充电的方式解决充电问题,飞线充电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线路老化等极易酿成火灾。

建议:

相关部门在制定老小区改造方案时把新能源充电桩一并纳入规划,在有限的停车空间中规划预留充电桩车位,满足城乡居民出行所需,让生活在老旧小区的居民同样能感受到节能新时尚带给他们的变化。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人类可持续发展、为绿色出行、构建绿色城市尽微薄之力。

承办单位: 主办: 住建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3-05-30
答复内容:

张颖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中规划安装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的进步,环保要求的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成为社会发展的趋势,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将成为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感的必然要求。因老旧小区存在电网容量不足、场地受限、车位紧张等问题,充电桩难以“落地”。

2021年以来,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江苏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旧改〔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改造内容,对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的改造内容进行完善,制定了《通州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指导清单》,改造内容主要包含房屋设施、居住环境、配套服务、长效管理四个大类、30项。改造内容中包含增设电动车辆(含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

目前,电动车辆充电设施由第三方社会企业投资建设,企业免费提供充电设施,通过业主充电费用回收设备、运营、维护等成本并盈利。2022年,在希望苑小区改造时,我们引入第三方企业江苏永达公司投资建设经营性充电站,在小区内设置了2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为我区老旧小区安装充电设施及运营管理积累了一些经验。从目前运营情况看,一是解决了小区居民电动汽车充电难的问题;二是统一建设充电设施,避免了小区私拉乱接违章飞线的问题,提高了小区内充电安全性;三是经营性充电设施虽然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但是由于用户无需再投资建设充电设施,综合充电成本并无显著增加。

今年实施的佳苑西区、惠民花苑明富佳苑东区、金和小区和老银河公寓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我们在方案设计初就要求设计单位根据小区现场实际,把增设电动车辆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纳入整体设计规划中。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通过财政资金投入基础配套和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相结合,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增设电动车辆充电设施,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设置比例、规划相应场地,预设配套管线。

感谢您对我城建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南通市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