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李锋 建议/提案号: 268
标题: 关于高度重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2021年全区14个镇(街道)、207个村(社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总额为2.8亿元,村均135万元,村村达55万元以上,大大提高了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但表面“繁荣”背后也有区域发展不平衡、经营性收入少导致不可持续等诸多隐忧,这既影响了乡村振兴的进程和质量,也不利于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下大气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在高标准农田的连片化和方整化上下功夫,实现经济薄弱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覆盖。二是发展新型合作农场。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经济薄弱村要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新型合作农场,通过个体做强、群体做大、服务做优、建设做实,增强各类农业经营组织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三是加快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交通、发改、水利、供电等部门在规划布局农村“四好公路”、河道整治、农田水利设施、高标准农田、农村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时,项目要向经济薄弱村倾斜,进一步做优经济薄弱村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基础环境。

二、坚持产业兴村。一是品牌化发展特色产业。依托本地资源禀赋,选择一条能够发挥比较优势和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发展道路。例如,二甲的葡萄、骑岸的大方柿都是可以大做文章的品牌,要借助“一个品牌造就一个产业”,带动一片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二是多样化发展社会服务。要大力发展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生产性服务业,为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技术指导、农机作业与维修等相关服务。三是本土化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鼓励村集体与致富能人、种养殖大户、工商企业联合开发村域资源,积极发展上、中、下游产品生产和加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优化扶持政策。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区、镇两级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基金,整合各部门支农惠农资金,对发展计划可行、经营风险小、管理科学的村集体经营项目,采取贴息、担保、奖励、补助等方式予以扶持。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当前,各类经营主体最大的问题和困难就是融资难,区农业农村局、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在这方面加强研究,加快出台符合市场经济需要、能与农村经济发展同步成长的支农惠农金融政策。在持续推动乡村振兴普惠金融整村授信工作计划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工作的同时,继续扩大覆盖面,让更多的经营主体受益。三是加大土地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区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平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大力实施《通州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暂行办法》,总结兴仁、兴东、西亭等镇入市试点的办法经验,向面上推广。落实集体土地征用5%留用地政策,探索将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或农房,以入股、联营、出租等方式,用于抱团建设农产品加工、三产项目,或集中落地到开发园区、工业集中区用于建设标准厂房,也可实行货币或同等经营性资产补偿,有效释放土地红利。四是加大人才招培力度。制定返乡创业的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新乡贤、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各类乡村精英人员回归家乡兴业。通过委培和送培等方式,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

承办单位: 主办: 农业农村局 协办: 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答复日期: 2023-06-20
答复内容:

李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您提出的“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坚持产业兴村;优化扶持政策”等建议,客观实在,可操作性强,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予以采纳。

近年来,我区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探索发展路径。一是全面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加大对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市各类涉农资金。二是有效盘活存量土地资源。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对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和空闲农房及宅基地进行盘活利用。三是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改革,为乡村振兴提供用地服务保障。自2021年11月起至2023年4月,通州区共成交了11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别位于兴仁镇、西亭镇、兴东街道、刘桥镇、十总镇。

2、坚持产业兴村。一是加快发展新型合作农场。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经济薄弱村要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新型合作农场,通过土地流转招引能人或农业龙头企业来经营,让高标准农田发挥出高效益。二是培育壮大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提升和布局建设一批规模生产基地,做大做强优质粮油、特色蔬菜和果品产业。实施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重点扶持稻渔综合种养,发展特色水产品规模养殖。三是大力实施品牌农业。聚焦优质粮油、蔬菜园艺、休闲农业三大农业主导产业,持续加大“两品一标一基地”培育力度,发展优质高端农产品。

3、加大财政扶持。一是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2022年共投入专项资金1.38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3.4万亩,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0余万元。二是鼓励村集体开展土地规模流转,2022年共兑现411万元奖补资金,流转土地17900余亩,30个村受益。三是大力扶持新型合作农场建设,2019年至2022年全区已建成新型合作农场50家,经营面积2.6万余亩,累计兑现财政奖补资金1802.24万元。四是全力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建设,今年全区共有24个村列入2022至2023年南通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先进村,计划实施项目149个,总投资1.98亿元(市、区、镇三级投入1.2亿元),其中产业项目37个,总投资1.08亿元。所有项目建成后,预计增加村集体收入超过1000万元。

4、践行金融为民。一是新修订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积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农村各类金融主体的金融服务,提升对“三农”的金融支持作用。二是提升平台服务能力,不断加大“南通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力度,引导乡村中小微企业积极入驻平台,提高融资获得效率。三是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夯实整村授信成效,提升示范效应,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示范村创建规范。截至2022年末,全区授信农户近23万户,授信金额240亿元,用信金额超3亿元。

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您提出的“区域发展不平衡、经营性收入少导致不可持续”等问题。我区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向内挖潜与向外拓展相结合,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1、加大资金资产资源整合扶持力度。探索“镇资村管”模式,加大对商铺、办公用房、厂房等镇级不动资产优化整合力度,交由经济薄弱村或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村级收益纳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到2025年底,确保全区“镇资村管”模式覆盖的村不低于20%,其中经济薄弱村实现全覆盖,“镇资村管”效益规模确保稳步上升。有效整合各级项目资金,主动向经济薄弱村倾斜,通过依法依规购建标准厂房、商业用房等物业项目,规范村组集体资金出借程序,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对涉及征收集体土地、拆迁农村集体资产的,镇(街道)按规定及时予以补偿到位。

2、开展“村企联建”行动。按照“政企良性互动、村企资源共享、企农联动发展”原则,加强“镇、村、企、农”四方优势互补,构建“土地流转+优先雇用”“股份合作+保底分红”“订单种植+保底收购”等多种经营模式,实现合作共赢。推广“国企资金+农村土地”合作开发经营模式,积极承接省市扶持发展产业项目,共同建设农业生产、加工、仓储等设施,项目收益按比例分成,到2025年底,区属国有企业联村项目不少于10个,受益村集体数量不少于30个。鼓励村集体招引项目,并设置相应奖励机制,相关奖励资金纳入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管理。

3、加大乡土人才引育力度。积极引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离退休人员等各类人才返乡干事创业,支持各类乡土人才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办集体经济项目,可以知识产权、技术、资金、资产等要素入股并获得股份收益,对获评省“三带”名人、能手、新秀的,给予奖励;对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认定的“乡土人才(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资助。重视在乡村一线发展党员,及时吸收致富能手、带富能人入党,发展农村党员占比达到年度发展党员总数的四分之一。成立乡村振兴人才党支部和乡贤参事会,发挥党员人才引领作用。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农业农村工作给予支持。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