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吴绍秀; 建议/提案号: 029
标题: 关于住房公积金相关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案由:住房公积金关系到本区千家万户的家庭,它作为家庭的一项固定收益,影响着每个家庭的日常开销及住房条件的改善。而我作为受益人,也发现了它给大家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心结。主要呈现的问题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住房公积金缴了我却没享受到带来的实际收益,反而我的收入低了”。这类情况主要体现在低收入职工家庭,部分低收入家庭或许在单位也参与的住房租金的缴存,他们工资的一定比例也有到公积金帐户。但是按照他们的收入与如今的房价,想改善住房条件相当困难。如果等到退休拿到这笔钱却随着经济增速,通货膨胀等经济现象造成的贬值,这笔钱给他们能带来多少实际意义可想而知。 
  二、“参加工作那么早还不如刚参加工作的新同志”,这类情况主要体现在相当多的事业单位在编及退休人员自上次住房的积金改革以来,我区实行新旧职类不同缴存比例,(以1998年12月31日为界限,之前参加工作的为老职工,之后参加工作的为新职工,下同),即老职工自缴10%,单位补贴20%,当时这一政策制定及其实施的原因是部分老职工享受过98年之前的公房补贴或货币补贴及相关待遇。而实际情况是相当多的在编老职工,尤其是身处农村的广大教师此项房改相关待遇,以此来划分界限,使得相当多的老职工在享受改革福利的同时感受到不公平。 
  建议:针对住房公积金上述两点情况,我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做以下考虑: 
  第一条,根据职工家庭的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部分可以提前提取,用于家庭其他必要开支。如修房、给老人治病、孩子教育等家庭大开销。 
  第二、可参照周边兄弟县市关于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改革方案。之前凡是享受过房改补贴改革的老职工可以提租补贴,使其与新职工的缴存比例持衡,让已退休的老职工在享受天伦之乐的同时更能感受到政府的热心与关怀。 
  最后,希望政府能从职工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考虑本提案的实际意义与可操作性,早日解决久悬职工心头而善为解决的这一心结。让他们能看到希望,有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之中以及通州的社会发展中去。
承办单位: 主办: 住房公积金办公室 协办: ;住建局;教育局;
答复日期: 2017-03-13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