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王竹青; | 建议/提案号: | 013 | |
标题: | 关于减免部分困难群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这样的保障制度是好的,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因秉着照顾幼小帮助老人的前提,给予政策上的减免!
减免的理由:
1.农村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100%都是在校学生,大家都知道我们中小学教育是免费义务的,那么我们农村的合作医疗应与义务教育同等条件,希望政府给予经济困难家庭的孩子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减免。
2. 随着老龄化的日益加大,农村60周岁以上的老人还有部分需要赡养亲人,大部分60周岁以上的已经没有经济来源,需靠子女给予经济扶持。所以说每年几百元的合作医疗保险费对于他们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希望政府给予无子女及困难家庭的老人予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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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人社局 | 协办: | ;民政局;财政局; |
答复日期: | 2017-03-17 | |||
答复内容: | 王竹青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