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宋水红;范永芳; 建议/提案号: 030
标题: 关于提高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为了使农民的利益最大化,希望能把农民的失地保障得到提高,使农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希望由现在的每月440元的基础上得到提高。
    农民失去土地后,出现收入来源不稳定的情况,每月仅440元的生活补贴,在当今物价飞涨的情况下,入不敷出、生活拮据,广大失地农民迫切希望提高生活补贴,缩小与南通经济开发区农民的补贴差距,早日给失地农民带来更大福音。
承办单位: 主办: ;农工办; 协办: ;人社局;
答复日期: 2017-03-14
答复内容:

宋水红、范永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通州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至今,2009年10月、2011年10月、 2015年10月分别增调了全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并将根据情况,适时适当提高保障标准,目前各年龄段补助标准为:第一年龄段一次性5000元,第二年龄段每人每月360元,第三年龄段每人每月320元,第四年龄段每人每月440元。
    对于你们的建议,区各职能部门将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通州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