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于 燕; 建议/提案号: 204
标题: 关于切实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我区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在面广量多的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往往容易被忽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少小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不强,企业主重生产轻安全,重利益轻安全,安全意识淡薄。许多企业主对区级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重视不够,应付了事,安全知识缺乏。二是小微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管理人员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也不够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不少小微企业安全防护投入不足、设施不全,不能够发挥应有作用。三是囿于力量的不足,区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现场监管工作只能侧重于重点行业、大中型企业,而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数量少、能力有限,现场监管工作难以经常深入,加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后,一些安监人员人心浮动,深感责任重大。四是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虽然也责任到村居,但村居干部普遍不熟悉业务,又缺乏必要的压力传递,监管工作往往形同虚设。
     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主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尤其是要重视并改进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并实行严格的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对无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证的企业主和安全管理人员,区安监部门要综合运用职能优势和行政力量,督促其参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证书。二是要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宣传工作要深入到小微企业,深入到车间,深入到班组,深入到每一位职工。宣传内容要有针对性,简便易懂,尤其是要善于用身边鲜活的安全事故作反面教材,用血淋淋的教训来触动企业主和广大职工的思想深处,引起他们对安全生产、对生命财产安全的足够重视。三是要加强镇、街道安监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的专职化程度,增强素质,落实责任,传递压力,提高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成效。四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该停业整顿或关闭的,绝不能网开一面,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绝不能姑息迁就。五是要充分发挥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明确成员部门的各自职责,加强相互间沟通协调,努力形成各司其责、各负其职、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承办单位: 主办: 协办:
答复日期: 2017-03-08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