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施学清; | 建议/提案号: | 018 | |
标题: | 关于农村初中教师住房公积金保持一致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1998年以前工作的教师住房公积金待遇是个人出1份,国家补贴1.25份,而98年以后工作的教师住房公积金待遇是个人出1份,国家补贴2份,明显不合理,建议待遇一致,或给98年以前工作的老师兑现住房补贴。这个建议在上一届人大会议期间曾经建议过,后来区政府相关部门来答复时说将在今后解决,不知道现在是否有明确的解决措施。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住房公积金办公室; | 协办: | ;住建局;教育局; |
答复日期: | 2017-03-23 | |||
答复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