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黄子南 建议/提案号: 28
标题: 关于规范城市干道、商业企业宣传品设置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由通州区文明办、商务局为主体,牵头设定城市干道及商业企业宣传规范,通州区城管等部门建立维护、更新标准及巡视检查标准,并检查督促建筑物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随时维护。

建议文明、安全公益宣传以公共区域为主,如“小游园”,十字路口,路灯杆,干道隔离护栏等,而商业个体以渲染商业氛围为主。

二、我区宣传品设置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商业企业需要按政府要求,承担部分公益宣传的职责。宣传品由相关职能部门发放,或按相关要求制作,张贴在店堂内外墙面、橱窗玻璃、立柱、横梁等显著位置。

主要部门有:宣传部文明办,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分局(含原物价、计量),公安局等。

涉及内容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倡导绿色生活”系列,“文明城市创建”系列,“消防”系列,“安全及警示”系列,“商铺制度、承诺公示”系列,各种“创建宣传公示”系列,“疫情防控”系列等等,个别大型商超林林总总不下于几十、上百处。

材质使用包括:喷绘布,KT板,雪佛板,不锈钢架立牌,不干胶,横幅,红纸白纸铜版纸等各种材质,各种大小尺寸,哑光的,亮膜的都有。

文明及安全等各种宣传是必须的,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存在过犹不及,过度渲染的现象。从目前来看,每个提出要求的部门,都是以积极的态度在执行上级指示,对商铺的要求,但却是各自为政,都必须展示在最醒目的位置,这就给带来以下弊端:

第一,破坏整体形象各个时期宣传重点不同,老的未清理,新的不断增加,玻璃、墙面贴不下,就用立牌,立牌不够放,就拉横幅,企业并不全知晓宣传物的时效性,不敢擅自处理,如此经年累积宣传公示繁杂,而且所占位置均为出入口、门头、动线必经之处,企业整体整洁形象,尤其是门脸形象被破坏。

第二,对建筑物外观形象损害较大,污损若未及时处理对宣传内容也极不尊重。外立面布置物,一般使用胶质粘合,一旦去除,墙面受伤,修复补漆造成明显补丁色差。大理石墙面,则根本无法除胶,形成大块瘢痕。非户外专用材质的喷绘、KT板、纸质宣传品经不起风吹日晒雨淋,极易褪色、破损,若不及时清理,有碍观瞻!

第三,商铺自身商美布置受到影响。

第四,过度宣传并不能收到应有的宣传效果。

从随访情况看,绝大部分受访人员并没有注意到走过路过身边的宣传内容。根据本人从事的工作经验,公示的宣传品,除非刻意关心,一般人对文字并不敏感。文明、安全、创建等文字宣传,宜大场地、大面积使用,以达到冲击视线的效果,配合会议宣讲、电视媒体、视频、广播等视觉听觉刺激,才能深入人心。单靠张贴摆放,且各类主题混杂交替,无法凸显重点,效果不佳,容易造成只是为了达到完成政治任务,迎接上级检查目的需求而被误解。

三、具体建议:

1、统一路径由商务局安排宣传

各职能部门需要由商企公示、宣传的,交由商务局统一对接安排,避免各自为政,随心所欲。

第一,商务局与商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确定可以长期、或者短期临时布置宣传的区块、点位,统一安排;

第二,根据户内户外、时限长短决定材质选用,以及制作精度,尺寸量身定制。同时,提前做好施工基础,方便更新时的清理清洁,不至于毁损建筑物。既达到宣传的目的,也有良好的视觉感受,亦方便费用适度控制。

2、墙面、柱面广告设立后要有维护和更新。

长期的保持维护,短期的设定时限。

建筑物户外宣传品破损、污染的,城管部门在巡查发现后要给出整改通知,限时完成。户内由商企自查自纠。

3、商业街区要有氛围渲染

以建设路为例,全年除了国庆,整条街悬挂国旗,充满喜庆,让人感觉到的就是喜悦、兴奋和自豪,这条街顿时灵动起来。其它时间,总体感觉冷冷清清,即使春节也是局部零星布置。

建议每年重大节庆来临之际提前一两个月,如中秋、国庆,春节等,商企由政府提醒、引导、鼓励商企设计规划,报城管核准后制作布置。主干道则由属地政府部门设计布置,让商业街道活泼起来,日常既有文明宣传,节日亦有经济看点,氛围浓厚有活力,吸引和留住四方来客,成为市民和来客的景点、打卡点,激励和促进金沙文明和经济双繁荣。

承办单位: 主办: 城市管理局 协办: 宣传部(文明办),公安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日期: 2021-07-05
答复内容:

黄子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干道、商业企业宣传品设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的建议很好,既深入细致又实事求是指出了目前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中存在的个别问题,也为整改提升指明了方向,更为我局今后更好的加强和优化户外广告长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很有价值的指导和参考。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在公益广告宣传设置管理上,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口做好各商业企业的设置工作,在今年的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十二项提升行动中,明确了城区宾馆、酒店、商超等场所由区商务局牵头做好公益广告的设置刊播工作,商务局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统一安排,从而有效避免其他部门随意设置问题的发生。

二、强化源头管理。继续强化执行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施的行政审批和备案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户外广告管理等规定并结合有关“放管服”工作要求,不断规范和优化户外广告行政审批和店招标牌设施备案登记流程,更加注重沟通交流工作,让设置人能够全面清晰了解广告设施设置要求,加强后期维护管养,做好各类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提高各类广告设施设置效果。

三、狠抓日常监管。不断总结前期主干道沿街面和重点区域在店招标牌设施整治上好的做法和经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完善现有网格化监管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区级部门指挥、协调及督导作用,优化长效管控机制,以不符合设置规范、破损残缺庸俗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店招标牌设施为工作开展切入点,全面深入推进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整治和管理活动,真正让店招标牌成为城市靓丽的风景线。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