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孟飞 建议/提案号: 150
标题: 关于村干部职业发展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村干部作为村民自治的工作人员,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与村民打交道,村干部应树立服务意识,转变思想观念。

一、树立“社工”服务概念,转变思想观念首先应转变身份。村干部每年与镇政府签订用工合同,本质上不属于干部范畴,应引导他们参加“社工”的考试,统一转变为社区工作者,在考试的基础上,重新规划工资基础,绩效系数等,提高工资待遇社保基数,考虑工作的特殊性,入户走访,禁烧灭火,可在工伤覆盖不到的部分,增加意外险,完善保障。

二、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增设面向优秀村干部的岗位,与我们临近的浙江在每年的事业单位考试中都会有专门岗位,面向村级工作者。他们对于乡镇基础工作本身都有涉及上手也快,工作效率也高,节省了人才适应时间,同时也可以调动青年村干部积极性。

承办单位: 主办: 人社局 协办: 民政局,组织部
答复日期: 2021-06-25
答复内容:

孟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干部职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为领导发展、推动富民的骨干力量,是乡村振兴的“领头雁”。近年来,区委组织部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村(社区)书记专职化管理,定期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讲坛”,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建立健全区级备案管理、任职资格联审等制度,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不断优化。

下一步,区委组织部将聚焦进入有渠道、成长有路径、管理有规范、评价有办法、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培育、管理、激励”全链条管理,激发队伍活力、激励干事创业。

二、加强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在社工人才培养上,区民政局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组织发动,先后在南通州微信公众号、通州民政工作群、通州社会组织工作群等多个平台发布社会工作者报考信息。组织镇、街道,对242个社区的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宣传,做到全员发动,广而告之。 二是积极制定补助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通政办发〔2019〕112号)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南通市通州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细则的通知》(通人社〔2020〕32号)精神,区民政局与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南通市通州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其中初中高级补贴资金分别达到3000元、4000元和5000元。通知发出后,目前广大社区工作者,特别是镇村干部对于社工考试,积极性很高。

三、关于事业单位考试中增设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控制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实施定向招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238号)明确:除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外,各地各部门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得面向特定人群实施定向招聘。本地自定的各类定向培养人员进事业单位也应当参加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各地如遇特殊情况确需限制招聘对象范围或放宽规定年龄等条件的,须事先报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0〕9号)明确: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对你反映的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增设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的建议目前暂无政策依据,对你的建议我们会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