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季煜 建议/提案号: 30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近年来,我区致力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部分住宅小区物业企业服务理念不牢、服务意识不强,重收费、轻服务,多收费、少服务;部分住宅小区物业企业服务水平不高、服务质量不优,缺乏服务标准、服务规范和服务手段;部分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作用不大,业主有偿服务意识淡漠、观念陈旧。

为此,就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1、充分认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重要性。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物业服务好不好,居住环境怎么样,对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提高百姓幸福指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2、积极培育健康有序的物业服务市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完善物业服务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努力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发展环境,推动信誉好、实力强、讲诚信、服务优的物业企业做大做强。

3、努力培养一批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物业人才队伍。加强物业培训,多途径、多渠道培养物业服务专业人才,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综合素质,用务实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管理、服务小区,依靠人力资源优势提高行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

4、加快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长效机制。按照《民法典》中关于物业的相关规定和住建部《物业服务导则》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体系,促进“智慧物业”开发应用,推动物业服务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

承办单位: 主办: 住建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1-06-21
答复内容:

季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全区物业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提升,一批优质的物业企业进驻我区。目前,全区共有各类住宅小区385个,其中有物业服务的商品房小区119个,由属地政府提供基础物业服务的拆迁安置小区、老旧住宅小区、无物业小区共266个,全区实现基础物业服务全覆盖。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局大力推进全区“物业管理提升”行动,努力提升全区物业管理品质和社会满意度。具体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区级指导、属地主抓、社区参与”的“三级管理”体系,推行“三位一体+业主委员会”管理模式,构建以业委会为主体、“单元长、楼长”为基础的网格化管理网络。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到位,重心下移、齐抓共管工作推进到位,促进辖区内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小区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与文明城市创建考核及“12345”热线互联互通等多种途径,逐步提升物业管理综合治理能力。

二、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有序的经营环境。推行我区物业规范化考核,2020年我区住宅小区规范化检查行动由城区向镇区覆盖,做到常态化、专业化。同时,我们将物业管理规范化与文明城市创建考核 “两结合、两促进”,确保检查专业、结果权威,促进全区物业服务水平有序提升。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一系列的检查、评比活动建立完善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强化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将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良行为及业主的投诉查处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利用“红黑榜”制度向社会公布。对进入“黑榜”,我们进行警示约谈,取消其参与项目招投标资格一年。

三、强化物业行业和物业从业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学习培训制度。今年我们开展了物业“微讲坛”教育,将专家请到街道、社区,对物业管理人员、物业从业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力服务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物业行业管理人员及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四、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政策法规,提高全社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识和认同,让百姓更多的了解物业服务。提高业主花钱购买服务的意识和认识,了解物业服务的重要性和必然趋势,通过购买物业服务来提高生活质量。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