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葛建华 | 建议/提案号: | 24 | |
标题: | 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内可迁移的照明线路、邮电线路等水泥柱子进行规划迁移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建议村(居)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后,对可迁移的照明线路、邮电线路等进行现场考察后,将其规划迁移(最好不增加村级负担)至村规划的路边外1米或1米外点(村参与做好协调工作),这样有利于村级的管理和村或承包大户的承包耕种,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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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发改委 | 协办: | 供电营业部,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
答复日期: | 2021-07-07 | |||
答复内容: | 葛建华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内可迁移的照明线路、邮电线路等水泥柱子进行规划迁移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全区电信、电力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指导。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扩大,城市建设对通信基础建设整体规划要求越来越高,光缆承载的光通信正逐步替代着原有电缆承载的通信方式,许多电线杆已经失去了原有作用,部分电线杆的主体单位未能及时清理,尚有一些可迁移电线杆竖立在农田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容村貌,减少了土地利用率,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 根据您的建议,我委专门召开会议,召集通州供电分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建议内容,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加强对通信、电力等电线杆的整治与规划,各主体单位高度重视,紧跟城乡发展与建设步伐,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市政改造,严格按照通信行业施工流程施工整治。通州电信分公司近两年投入超400万元用于废旧电线杆的迁移,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区电信线路集中专项检查和整治。近两年,因各类建设、拆迁等需要,供电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共计维修、迁改线路约1800千米。供电分公司、通信分公司合计清理各类电线杆近5000根。对于目前需要新建的线路,各通信、电力主体单位已根据政府规划,附挂供电低压杆路,尽量减少农田电线杆数量。 各主体单位高度重视线路安全规范问题。线路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投入使用后全覆盖、零遗漏地安排专职维护人员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整治。一旦发现或者接到群众反映存在安全问题或线路不规范问题,各主体单位都会在第一时间对电线杆进行拆除或对线路进行整治。 为强化高标准农田内可迁移水泥柱子规划整治工作,下一阶段我们将着力抓好三个方面: 一、发挥规划引领战略作用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45号)、《江苏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2015年第102号)要求,将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规划纳入总体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远近结合、共建共享”的原则,引导通信企业合理建设通信主干网络,降低架空杆路光缆数量,减少高标准农田土地资源侵占。 二、开展集中摸排、试点整治工作 针对目前农田可迁移水泥柱子遗留现象,下阶段将采取分类处理、有序推进的方式加以整治。由属地牵头各主体单位开展梳理摸排工作,进一步了解当前现状及存在问题。对废弃电线杆,将组织各主体单位迅速整改拆除。对可迁移电线杆,将组织各主体单位现场勘察测量,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制定迁移处理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以更高的标准落实高标准农田可迁移水泥柱子的整治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压实主体责任 一方面要求各主体单位切实履行责任,发挥“第一责任人”义务;另一方面要求各主体单位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监管力度,督促代维队伍定期巡检,认真抓好质量安全管理和规范化施工维护管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通州电信、电力事业的关心和指导,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指导我们,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