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姜兆军 建议/提案号: 17
标题: 关于加大因病因灾致贫家庭救助力度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2019年,区委、区政府突出民生导向,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实现全部脱贫,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据调查,过去我区部分家庭因为家人生重大疾病,巨额的医药费支出和失去劳动能力致使全家处于贫困状态;还有一些家庭因为遭受车祸、火灾、自然灾害等陷入贫困。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今后,因病因灾致贫仍然是部分家庭可能面临的困境。因此,加大因病因灾致贫家庭救助力度,应当摆上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议程,认真抓实抓好,满足群众期盼。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落实相关政策,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受惠面。对《南通市通州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南通市通州区基本照护保险实施办法》、《通州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有些群众知之不多,基层组织要运用多种途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群得到及时救助,尽量减少个人基本医疗费用支出。要坚持应扶尽扶,精准识别因病因灾致贫家庭,将其纳入低保范围,得到社会救助。

二、依托项目建设,通过综合开发扶持贫困家庭。在农村,可将因病因灾致贫农户的承包地进行流转,转给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田大户等,让他们获得土地的租金收入或入股分红收入。这样,“山不转水转”,既缓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又能充分利用因病因灾而无力耕种的土地,杜绝土地抛荒现象的发生。对于部分因病因灾致贫的对象中尚有劳动能力的,可通过项目载体对他们实施重点帮扶,免费提供种苗、化肥、农药,免费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打工,并适当提高他们的打工报酬,通过开发式扶贫,帮助他们脱贫。

三、组织社会团体,为因病因灾致贫家庭雪中送炭。对于开发式扶贫难以奏效的因病因灾致贫家庭,慈善基金会、红十字会、扶贫开发协会等社会团体,要优先安排各类救助,通过加大慈善救助、医疗救助、民政救助等帮扶力度,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

四、动员社会力量,大力捐助因病因灾致贫家庭。基层组织、区内媒体要发动和呼吁企业主和各方面的爱心人士向贫困家庭伸出援手,助其渡过难关,走出困境。

承办单位: 主办: 农业农村局 协办: 民政局、医保局
答复日期: 2020-07-10
答复内容:

姜兆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因病因灾致贫家庭救助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扶贫工作的关心,对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党坚守初心、践行使命一以贯之的根本追求。“十三五”以来,我区紧紧围绕“减少相对贫困、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脱贫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举全区之力组织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主动作为,奋力攻坚,全面夺取了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性胜利。

一、加强健康扶贫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政策知晓率

我区对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工作建立了以城乡医保和政府医疗救助为基础,以政府临时救济和慈善机构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商业保险和结对帮扶等为补充的城乡救助体系。目前我区实施的医疗救助主要有《南通市通州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通政规﹝2017﹞1号)、《困难家庭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通政办发﹝2018﹞53号)和《区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17﹞100号)等政策。这些政策的落实,较好地解决了患病困难群众实际困难。为更好地解决我区因病致病家庭实际困难,区医保局通过广泛调研,经与民政局、财政局会商形成了我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暂行办法,并由区政府办发文于2020年1月1日执行。下一步我们将医疗救助政策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在开展相关工作中积极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努力做到医疗救助政策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参与健康扶贫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落实《通州区基本照护保险实施办法》,解决建档立卡长期失能人员的护理和日常照料难题,截止2020年6月底全区已有103名建档立卡人员享受此政策。

二、依托扶贫项目建设,增强贫困家庭增收能力。

脱贫的主体是贫困户自己,要充分激发贫困主体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和主观能动性。在思想上要摒弃“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致富”。深化政策扶贫。进一步落实就近就业兜底保障举措,全方位搭建岗位信息平台,全区新增150个公益岗位,帮助重点特殊人群就业增收。对有能力和意愿开办便民商店、网店的贫困户,要用足政策,给予资金扶持。升级产业扶贫。通过科技下乡、培训入村等活动,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边缘人口进行一次以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为主要内容的全覆盖式培训,提高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鼓励农村专业合作社、产业大户吸纳贫困边缘人口就业,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人士以来料加工、订单收购方式,组织贫困边缘人口从事手工工艺品加工、农产品简单加工等力所能及的工作。推进消费扶贫。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动作、机制创新、互利共赢为工作思路,通过协调提供场地、减免费用、给予补贴等优惠政策,发掘市场潜力,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注重“线上+线下”并行发力,打造通州惠农直播电商平台,推进扶贫农产品网上销售,充分拓宽市场空间。强化聚集资源,壮大集体经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优质资源集聚,助力薄弱村优先发展。整合有关涉农项目和资金,向经济薄弱村倾斜;鼓励金融机构为经济薄弱村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融资;加快推进强村加油站建设,两年建成3个强村加油站,引入第三方经营模式,优先为农村低收入人群提供就业岗位,每个加油站的收益用于扶持3个经济薄弱村。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区级机关部门与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机制,帮助经济薄弱村增强造血功能,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利用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梳理盘活村级集体资产,继续运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村级公共空间治理等成果,提升扶持项目长效运营质效,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获得长期稳定收益,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动员社会团体组织,强化扶贫体制机制建设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2019年,区民政局联合区财政和区扶贫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精准做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的通知》(通民发〔2019〕46号),通过加强低保政策与扶贫建档立卡对象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低收入人口纳入低保范围,落实低保户分类施保,分类补助;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进一步拓展“单人保”覆盖范围;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进一步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等措施要求,基本实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脱贫攻坚的无缝对接。进一步下发《关于继续开展脱贫攻坚行动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家庭收入核定办法,对于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因残疾、患重病增加的必要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康复训练费用等家庭刚性支出,在核算家庭月收入时,可按实际支出视情进行一定比例的扣减;对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外出务工就业等需要一定成本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视所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外出务工就业人员成本支出实际,按实际月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成本扣减,通过上述方式可以更加真实反映困难家庭人均收入水平,更大范围地保障困难家庭。区残联对全区2106名建档立卡残疾人开展“精准脱贫”专项走访行动。区红十字会、慈善基金会、妇联、企业等社会团体开展“博爱送万家”“贫困妇女两癌救助”“慈善助医”“博爱助学”“慈善助困”等活动,2016年以来共帮扶救助5442人次、共募集资金近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