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陶云峰 建议/提案号: 8
标题: 关于新增农村健身场地及设施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身体健康越来越重视,广大农村随处可见村民跳广场舞、健身操的身影,很多村民也多次向我们人大代表提出希望在附近建设健身场地和设施的诉求。

由于前几年的村乡合并,现在的行政村范围比较广,尽管大部分村委会所在地已有健身场地和设施,但由于村民居住比较分散,距离村委会所在地较远,无法满足大部分村民的需求。建议:区、镇相关部门重视村民对健康的需求,根据村民的居住情况,合理布置,根据各自财政情况建设一些健身场地和设施。

承办单位: 主办: 教体局 协办:
答复日期: 2020-06-22
答复内容:

陶云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增农村健身场地及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区、镇、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已经形成。区级层面建成了总建筑面积达51000平方米的体育中心及城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镇级层面以服务人口为依据,完善镇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兴建以多功能运动场、塑胶健身步道为主要设施的镇级体育公园;村级层面各行政村实现全部覆盖。同时,自2016年起我区新建小区实行公共体育设施与居民住宅区主体工程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三同时”,新建住宅小区体育运动场地人均达到室内0.1㎡或室外0.3㎡;另外,我区共有58所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2020年还将新增9所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全区体育设施建设总体水平领先苏中、苏北地区。

您建议中提出,近年来,由于乡镇区划调整,合并后的行政村范围较广,健身场地设施大多集中在村委会所在地附近,由于村民居住比较分散,部分村民的健身需求无法满足。在我们2019年组织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普查中也有所发现,您提出的根据村民居住情况和各地财政状况,合理布置,建设健身场地和设施的建议符合实际。

2019年10月,我们针对当前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点位布局不科学、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每年从体彩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扶助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维修更新,进一步改善广大群众参与健身活动的环境和条件。区教体局负责全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将建设管理维护经费依法纳入区级财政和区体彩公益金预算,根据镇(街道)、村(居)等管护主体单位履职情况、新项目建设点位布局是否科学等情况,加强日常督促和考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