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吴益祥 | 建议/提案号: | 018 | |
标题: | 关于实施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医养融合”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的护理和日常照料难题,不断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南通市从2016年起在市区开始实施基本照护保险制度,覆盖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并要求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标准并组织实施。今年,如皋市也已经开始实施此项制度。 为此,建议我区也要抓紧建立覆盖全员、多元筹资、保障基本、待遇分级、鼓励居家、适合区情的照护保险制度,减轻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人员家庭长期照护的事务性及经济负担,努力提高参保人员的生活质量和人文关怀水平,共享通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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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人社局 | 协办: | |
答复日期: | 2018-03-14 | |||
答复内容: | 吴益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基本照护保险制度是独立于现有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之外的新险种,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对独立、相互衔接、分类管理。照护保险以社会化照护服务为主,解决长期失能者的生活照料和生活护理问题,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的事务性及经济负担,更好地保障失能人员享受到有质量的服务。 南通市被列入人社部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2015年,南通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通政规〔2015〕73号),明确南通市区自2016年1月1日起试行基本照护保险制度,这是南通市结合市区实际进行的一种探索性实践。 从市区全面实施基本照护保险制度来看,制度符合规律,满足了现实需求,百姓普得实惠,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成效。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参保人员的生活质量和人文关怀水平,共享通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们根据南通市区相关政策制度规定,从2017年开始着手对基本照顾保险制度进行了多次调研、评估和论证。由于这是一种新的制度形式,全国县市区级层面暂时还没有可借鉴的成熟经验,下一步,我们将按上级有关要求,加大探索实践力度,改革创新方法,积极推进基本照护保险的实施,促进通州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定和谐。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