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道宗明、王瑞军 | 建议/提案号: | 272 | |
标题: | 关于信访工作属地管理问题的有关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我国信访制度原则上要求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实际工作中,信访工作还有一些部门管理规定,结合“维稳”的要求,对上访人员越级上访、群访等情况按“人次”统计,指标层层分解,直到基层。无原由地增加了基层的工作成本和无限责任。“属地管理”压力层层下传,最终落实到基层,这些部门管理规定未涉及上访诉求合理性及解决纠正的处置方式,直接以上访“人次”为考核指标,有误导性。“属地管理"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乡镇,“谁管理谁负责”最终为上访人能归属到哪个单位哪个乡镇,便由谁负责。但信访诉求的问题有些不是这些基层单位或者乡镇能够解决的范畴,被考核单位大多也不是信访投诉的主体,只是上访人居住的地方或曾经工作过的单位,承担这样的考核指标没有合理性,明显是掩饰而非解决问题。这样的处置方式更趋向于问题积累而不是实质解决。对基层单位或乡镇而言,没有政策依据和解决处理手段,无法答复,却饱受上访事件困扰,还要承担“规劝、疏导”的任务和考核的压力,对上访者而言,往往产生投诉无门的感觉,久拖不决有可能会激化矛盾。上访人知道单位最怕越级尤其进京上访,中央一有活动,就乘风而动,以搏高层关注。于是每逢重要活动各单位就组织“维稳工作组”,层层设防,上下紧张,双方形成博弈。如此工作方式基本立足于堵而少有疏,会使问题持续发酵。重压之下,少数地方有的只求息事宁人以保平安,做出无原则妥协,上访人得到现制度下的额外收益,形成误导性激励,有的游走于法规边缘,极力截访拦访,极有可能酿成升级事件。实际操作中的考核方式和未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是为误区。 建议:1、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首先要由专职接访部门据实筛定谁是职责对应的主管部门。信访工作的“属地管理”不应对应到基层,而要落实到确定有主管权限的决策性部门。接访处理应有清晰明确的书面反馈意见。非信访调整的内容,亦应示以疏导渠道,如走法律诉讼等。信访机关应为督导行政部门运行规范而工作。因此,乡镇级的上访问题,应由上一级的信访机关接访,指导解决。上级对基层要以协助帮助指导为主,考核督查为辅。同时,可以考核主管部门工作的合规性和行政效果。上访诉求不合理时,也不能把他推回到原单位,造成恶性循环式缠访,而应给出权威式的书面答复,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信规予果断驳回,绝不能以“稳定”为名义纵容无理。2、在可执行的操作层面切实落实信访三级终结制度。3、信访调解的一般属非法律层面问题,必要时要有例外问题解决机制。信访的许多问题起因于局部阶段性制度规定的继发问题或盲区。对此类“例外”应有研究、规范、解决的工作程序。对确应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有些问题,主管部门须拿岀规范性解决意见,报审实施,从而继续建立制度化法治化解决渠道。4、把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从信访部门的工作中剥离出去。涉法涉诉问题,信访部门不应该、也无权无办法解决,乡镇也更无办法解决。属于法院、检察院、公安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必须分别由他们依照法律受理,直到终结。信访部门不接谈、不受理、不交办,直接导入法律渠道,按照法定程序反映和解决问题。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形成共识,建立有效的、可操作的,能够及时对接的、直接导入的制度和规定。凡是法律程序已终结、司法救助已穷尽的涉法涉诉案件,一律由政法部门进行终结认定处理,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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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主办: | 信访局 | 协办: | |
答复日期: | 2018-03-14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道宗明、王瑞军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信访工作属地管理问题的有关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国信访工作的现状 你们的建议真实地反映了当前我国信访工作的现状和困惑。2005年5月1日,国务院出台的《信访条例》第四条规定:“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015年起,国家又相继出台了信访逐级走访、分类处理、等相关文件,旨在依法、有序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同时把大量涉法涉诉问题纳入法定程序处理。信访制度的存在本来是在我国司法制度还不够完善和各项改革尚未到位的情况下,作为一种救济性的制度安排。但由于我国当前信访终结制度还不完善,部分持过高或无理诉求的信访人,在信访部门结案后仍然继续上访。这些年的实践中,上级层面逐步加大信访考核的权重。今年南通市对基层的考核中,又把进京越级访登记流量列入了考核内容。部分信访人把当前上级的考核制度作为与政府博弈的工具,通过越级进京访以期获得不当利益。大量的越级访的增加带来的直接后果是:1、信访机构承受了大量的社会责任,信访成了老百姓优于运用法律途径来维权的首选方式。2、司法权威遭到消弱。3、基层为了维稳,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疲于奔命。 二、我区的现行做法 在当前大的信访背景下,通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工作措施,力促从源头上化解和治理信访问题。 1、成立联合接访中心。由信访、矛调、公安、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等单位和部门组成联合接访中心,实现“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受理”,让上访群众少走路。 2、强化党政领导接待。畅通信访渠道,每个工作日,均安排区领导到区联合接待中心接待上访群众,有利于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对于重大复杂问题,能上下形成共识,及时做好预警预案,避免事态扩大。 3、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对各区重点群体和人员全部实行领导包案,区领导、部门、镇(街道)三级联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4、加强依法管控。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即“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困难诉求帮扶到位、违法诉求打击到位”。对少数信访人恶意串联、组织,滋事扰序越级上访等行为进行打击,有效维护信访工作的正常秩序。 当前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社会转型,信访问题仍然大量出现,短期内无法根本扭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下,经过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依法行政、畅通渠道、依法管控,我区的信访形式会呈现总体向好的态势。 感谢您对信访工作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支持和帮助。请您填写《南通市通州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三份),寄至通州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邮编:226300。 通州区信访局 2018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