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黄凯东 建议/提案号: 011
标题: 关于加强我区涉农资金管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农业改革的调整,中央和各级政府对“三农”问题日益关注,不断加大对农业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上级下拨基层的各项涉农惠民补贴、专项资金逐年增多。由于涉农补贴名目繁多,领域宽泛,管理使用环节复杂,涉农资金管理部门中的职务犯罪问题也日益凸显,据统计,自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我院共办理涉及支农惠农专项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16件、涉案人员3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占72%,涉案人员中镇村干部占81%,多以虚报工程项目、伪造支出等方式骗取相关钱款,涉及农民培训、高效设施渔业、新网工程、农田水利等专项补贴。经分析发现,在涉农资金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一、拨付审核监管不严格,造成涉农资金跑冒滴漏。主要表现为采用虚报多报、伪造签字等手段将补贴款项据为己有,涉及农业项目等支农惠农政策性资金项目。表现为行政管理部门对项目申请条件、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未进行实质性审查,资金跟踪监督不力,加之涉农资金申报权力主要集中于村干部手中,缺乏监督和制约,极易发生虚报、多报行为。

二、部分支农惠农项目程序不合规,设计施工随意性大。主要表现为工程项目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项目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监督,一些项目未按照立项要求和标准进行建造,达不到设计要求;个别工程设计编制粗糙,目的就是套取补贴款。

三、建设项目验收缺乏专业性,工程质量管控不到位。涉案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主要从政府部门抽调,或由政府部门负责人兼任,在项目决策、施工管理方面缺乏经验,项目验收环节未引入具备相应资质的专职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把控不严,验收形式化。

四、村镇两级涉农资金管理混乱,挤占挪用现象多发。主要表现为涉农专项资金未严格实行专账管理、规范核算,部分涉农专项资金与村里其他财务收支相混淆,挤占挪用现象普遍存在;不规范票据入账普遍存在,部分工程款、材料费仅以普通收据入账;涉农资金账目公开流于形式,公开内容含糊笼统,甚至不公开,且缺乏专项审计。

针对此类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健全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前期立项审核、中期动态监管、后期审计追责制度建设,确保资金拨付使用严格规范。

二是提升支农惠农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强化工程立项的考察调研和项目效益分析,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坚决执行工程监理制和项目采购招投标制度,引入专业人员机构进行工程验收。

三是加强涉农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实时拨付资金,严格落实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确保国家投放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四是强化对涉农腐败的打击力度,积极延伸监督触角,对重大支农惠农项目进行重点监督,及时向发案单位和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醒发案单位和部门修补制度漏洞和管理疏忽,确保支农惠农资金使用安全。

承办单位: 主办: 财政局 协办: 农委、农机局、农业资源局、水利局
答复日期: 2018-03-22
答复内容:

黄凯东代表: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不断加大涉农资金投入。区有关部门也采取相关措施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并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涉农资金涉及部门较多、使用分散等原因,导致涉农领域违法违纪时有发生,确实出现了不少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职务犯罪行为。今后,区相关部门将根据您所提建议,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监管,不断提高我区涉农项目及资金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修订和完善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我区将在制定出台《南通市通州区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高效设施农业项目管理办法》、《通州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州区镇管河道长效管理考核细则》、《通州区农村河道绿化验收办法》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涉农项目资金各环节管理要求和各部门工作职责,目前正在起草涉农资金立项和验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压缩涉农项目在立项、验收方面的自由裁量权,实行制度管事、管人,全面堵塞管理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是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和分工制约。通过多种形式对所有涉农资金政策、项目申报指南、项目评审结果等关键环节进行公开公示,提高群众知晓率,方便公众监督,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一是把好项目申报关。项目申报指南由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在中国通州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通州区农村工作办公室、通州农机信息网等媒体公开发布。项目建设主体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符合条件的可向所在镇(区、园、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进行项目申报,同时明确要求同一经营主体,不得以不同名义、在不同环节、不同管理部门,重复申报同一建设内容或同类补助。主管部门对申报市以上补助项目,综合平衡,不得交叉申报、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把好项目申报关口,让符合条件的主体公平享受政策优惠,努力避免厚此薄彼行为发生。二是实行项目库管理。对经营主体申报的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分部门管理维护,多部门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管理。项目库按照年度申报和临时组织申报相结合的形式,备选入库、滚动管理。向中央、省和南通市申报的有关农业项目,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择优选项”的原则,从项目库中评审择优申报,未备选入库的项目,一律不予申报。同时对各类专项检查和审计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主体列入黑名单,凡列入黑名单的责任主体,不得申报入库,已备选入库的,予以退库处理。同时,项目申报实行两级承诺制,项目申报时由项目实施主体和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三是把好项目评审关。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对备选入库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标准为依据,制定项目评审办法,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同时,将评审结果在中国通州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通州区农村工作办公室、通州农机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发文下达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或向上申报。四是推行专业化验收。推行四级验收管理模式:在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复验、镇村验收的基础上,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专业化全过程全方位验收,区农口主管部门再组织抽验,验收办法中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涉农项目验收管理方面的工作职责和主体责任。目前,我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秸秆还田项目、水利工程建设等项目引入第三方验收,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工程质量,同时也有效避免了套取、骗取项目资金行为发生。

三是程序性审核和实质性审核并重把好资金拨付关。努力做到对涉农资金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事前参与政策制定、项目评审;事中到项目现场了解情况,掌握项目实施详情;事后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对项目管理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根据合同和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对符合要求的从不“压单”,迅速办理,对不符合要求或者有疑惑的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取得支持,一律不予拨付或推迟拨付。去年,我们审核拒付了10笔涉农项目资金,资金量达到260多万元。此外,为强化和明确审核责任,要求农口部门在“专项资金申请支付单”上由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分管领导都签字,实行三级审核,同时财政部门也实行三级审核,工程类款项付款时须经监理方、监管方、发包方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拨付等等。通过多层次审核把关,有效避免资金审核监督不到位的渎职责任。对于财政涉农补贴严格履行好每一道工作程序,实行“一折通”发放,让农民受益,让政府放心。

四是开展好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加大对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对项目实施目标、质量、管理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对项目资金到位以及资金使用所带来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等效益实现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并加以研究解决,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按照财政资金就近就地监管的规定和要求,除有区级报账要求的项目外,均将补助资金指标下达到项目所在地财政所,由财政所直接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纳入财政所就地监管范围。同时,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依托“三资”系统阳光公开涉农补贴,主动向村民推送村级财务收支、农民负担、土地流转、土地征收补偿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更好地接受村民对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