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提出者: | 张 莉 | 建议/提案号: | 004 | |
标题: | 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 |||
建议/提案内容: | 石江公路北段要拓宽,临近公路的民营企业厂房将要拆迁,大量的生产用地将被征用,早已捉襟见肘的厂区面积更是雪上加霜,严重制约了生产。希望上级部门考虑用“以地换地”的方式来解决企业的困难,用实际行动来扶持企业,扩大企业生存、发展的空间,使之为当地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
|||
承办单位: | 主办: | 动迁办 | 协办: | 国土分局 |
答复日期: | 2018-03-14 | |||
答复内容: | 张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与国土分局共同研究、商讨,现答复如下: 根据区政府通政规〔2016〕3号《通州区企业拆迁与补偿办法》规定,我区企业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方式予以安置。企业在取得货币补偿款后,可根据企业现状和自身发展需要,在节约集约用地的大环境下科学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用地途径。我们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土地管理方面的政策,不断探索和优化企业拆迁政策,为优质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帮助。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和征迁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区房屋动迁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