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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5-06 15:45:17
信息来源: 通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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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的重要部署,确保资金使用“及时、直达、精准、安全、绩效”,促进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深化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资金管理方案。

一、政策要求

直达资金不得截留挪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不得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和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资金,要求体现疫情防控和助企导向,必须履行必要的项目审批程序,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可以用于抗疫相关支出方面,如: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及医疗体系建设,为应对疫情发生的一次性支出。

二、工作要求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会议精神及抗疫特别国债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区本级实际,进一步明确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1. 分配下达

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单独发文下达直达资金,分别列示资金来源,单独调拨库款,并在本地预算指标系统中及时登录直达资金预算指标,打上相关标识(标识名称和内容将维护在指标系统中)。要在预算文件印发后及时将指标信息导入监控系统,跟踪监控预算资金分配到哪一级财政、哪一个部门和单位。对于此前已下达的直达资金,应抓紧发文调整明确直达资金项目和数额,相应调整和修改指标系统中的金额和标识,及时将数据导入监控系统。

2. 建立台账

依托监控系统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台账主要要素包括资金名称、功能分类科目、项目、金额、收益企业或个人等信息。要督促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要建立财政内部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定期对账机制,做到账目清晰、账账相符。

3. 资金支付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要在资金支出后及时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监控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对于此前已形成实际支出的直达资金,要根据调整后的预算指标金额和标识匹配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4. 绩效监督

科学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将审核确定的绩效目标随同预算一并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并对项目资金进行全程绩效监控。履行好监督主体责任,对直达资金使用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错处理,确保资金使用及时高效。

三、职责分工

强化管理,压实责任。相关科室科长为第一责任人。现将各科室直达资金管理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1. 预算(绩效管理)科。负责分配直达资金拨付使用,督促支出科室及时下达资金,加快实物量形成。配合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负责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内资金总收发。负责按程序报人大将直达资金纳入调整预算。牵头做好直达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2. 国库科。组织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工作,牵头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牵头关注系统预警事项,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核实并处理到位;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3. 信息中心。负责指标软件系统及支付系统适应性改造工作,限时完成特殊标识、软件接口升级等工作。负责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日常维护。

4. 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对口资金的预算指标分配下达和监控工作;负责及时做好预算调整工作;在监控系统中导入指标、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等相关信息,对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处理;分析利用和对外提供监控系统数据,报告监控情况;负责具体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对口资金分配等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5. 财监科。履行好监督主体责任,确保直达资金按中央和省规定使用,严禁挪作它用,确保资金落实到个人和市场主体。


(责任编辑: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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