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度南通市企业首席质量官
培训班的通知
各分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精神,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办质【2012】749号)及《关于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实施意见》(苏质监质发【2012】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2017年度江苏名牌、南通名牌、质量标兵申报条件中对企业设立并聘用“首席质量官”的相关要求,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通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所联合举办一期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班,现就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9月26日8:00报到,培训时间9月26日至28日,共三天。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培训地点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南通市通州区新金西路80号,通州汽车站东400米)。
三、参加对象和条件
(一)培训对象:通州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建筑业企业的质量负责人或质量管理后备人才。
(二)人员条件: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企业从事质量工作3年以上,并且对企业质量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
四、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学习和结业考试(笔试),其中必修课由首席质量官制度、现场管理良好行为规范、卓越绩效管理、常用质量管理工具与方法等4门课组成。
五、费用说明
本次培训不向学员收取授课费、材料费等相关培训费用,学员培训期间中午工作餐可由通州区市场监管局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管理
参加本次首席质量官培训的学员经单位同意、考核合格、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推荐后,由南通市质监局审核后统一颁发“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结业证书”。各企业要积极设立首席质量官岗位,发挥其组织推进作用,保证培训人员的的学习时间。根据《首席质量官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首席质量官培训作为企业企业申报名牌、质量奖的证明材料。
七、注意事项
1、各企业要积极主动派员参加培训,提高“首席质量官”的履职能力。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南通市首席质量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1)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一张一寸照片,报名时统一交至工作人员。
2、各分局要做好组织报名和初审把关,并负责将本辖区首席质量官培训人员中午用餐统计表(附件2)、“南通市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推荐发证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件在于9月21日前发质监科施羽佳内网邮箱。
3、本次培训所有课程全部为必修课,结业标准为:到课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80%,结业考试成绩70分(含)以上。到课课时以培训期间的签到为准。
联系人:陶苏敏、施羽佳,联系电话:86525219,86104280。
附件: 1. 南通市首席质量官基本信息登记表
2. 首席质量官培训人员中午用餐统计表
3. 南通市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推荐发证名单汇总表
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8日
(信息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