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新修订的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1-14 10: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近期印发的《政府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江苏省财政厅对《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苏财购〔2022〕6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目录(苏财购〔2022〕92号)印发给你们,《关于印发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2〕65号)同时废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区财政局《关于执行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通财购〔2022〕11号)之附件1《关于印发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2〕65号)相应废止。

附件: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2〕92号)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