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供稿(张建)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承载力,区财政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全力以赴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增强我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提前筹划、精心组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今年以来,区财政主动会同住建部门共争取2025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6010.2万元,其中: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396.3万元;租赁住房改造资金1969.6万元;城市危旧房改造资金130.1万元;奖励资金1514.2万元,为推进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是协同联动、强化督导,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区财政协同住建部门通过实地查看的方式,深入了解2025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和租赁住房项目推进情况,认真分析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督促相关项目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努力管好用好资金。区财政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项目批准方案,及时拨付中央及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同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
(责任编辑:金钰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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