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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严查斑马线前“车不让人”

发布时间: 2017-07-14 08: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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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州日报讯 (见习记者 王春香 通讯员 沈罡 成佳炜)“同志你好,请出示你的相关证件,你刚刚过斑马线时没有礼让行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根据相关规定,现对你进行记三分以及罚款50元的处罚……”近日,在城区建设路中医院路口的斑马线处,区公安局城区交警中队的民警何丁鹏依法对未礼让行人的车主陶女士开出罚单。
  斑马线不仅仅是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安全的基础交通设施,同时也是一条生命安全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而事实上,斑马线前,车不让人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5月11日下午四点多,城区建设路区人民医院门口,一名五旬妇女过斑马线时被疾驰的车辆撞倒,受伤严重;7月6日晚八点多,城区建设路大润发门口,两名二十多岁的女生过斑马线时被由北向南行驶的黑色轿车撞飞,造成头部受伤。
  为切实维护好斑马线通行秩序,保障行人过街安全,今年以来,区公安局安排警力在城区人流车流量大、停车矛盾多的地段进行执法,严查斑马线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7月1日起,城区交警中队以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在建设路人民医院门前、建设路中医院路口、交通路公园路路口等人群集中、行人过街量大且未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处执勤,对车不让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自7月1日以来,城区交警中队已查处斑马线前车不让人的违法行为152起。
  在执法过程中,城区交警中队在整治时间、整治地点、整治方式上下功夫,通过执法记录仪摄录、高清监控抓拍等方式对“车不让人”动态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罚。城区交警中队中队长纪新荣透露,在执法初期,约有40%的被查处车主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只是习惯还没养成且抱有侥幸心理。民警何丁鹏也告诉记者,严查了一段时间之后,斑马线前车不让人的违法行为有了明显减少。从最初意识不到问题而要求回放录像,到现在已经有大部分车主能够主动停车让行。“一些车主觉得‘记三分罚50元’的处罚过重了,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也是耐心跟车主解释,把具体的法律规定都跟车主讲清楚,同时也向车主进行文明交通宣传。”何丁鹏说。
  据了解,目前我区一百多处违停抓拍系统已经安装完毕,在人工执法的基础上,电子警察将在年底前全部“上岗”。届时,除了抓拍违停,这些监控设备也将对斑马线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区交警部门也再次提醒广大车主,行经路口时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斑马线前如遇行人正在通过,则要停车等候,注意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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