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供稿(黄继伟)为全面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明晰执法边界、提升执法效能,近日,通州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令”)专题学习培训,以学促干、以训提能,为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筑牢坚实法治保障。
据悉,18号令经2025年11月24日应急管理部第2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本次培训采用“政策解读+条文释义+案例研讨+互动答疑”四维模式,聚焦法规核心要点展开系统学习,对证据采集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全过程记录要求等实操环节进行精准指导,并结合通州区“厂中厂”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典型执法案例,引导执法人员将法规条文与执法实践精准对接。
下一步,通州区应急管理局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一方面把18号令要求全面融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同时,深入落实“服务先行、执法后置”理念,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另一方面持续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健全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不断提升执法精准度与公信力,以坚实的法治力量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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