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供稿(张童童)为进一步强化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零售药店落实药品主体安全责任,防范、控制和消除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自1月12日起,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分局积极行动,结合辖区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等工作,压实主体责任。
一、全面签订承诺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组织辖区零售药店负责人集中签署《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承诺书》,明确要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以严格规范管理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二、多元开展警示约谈,提升风险防控意识。通过召开线下会议、视频会议、上门普法等形式,一方面针对辖区内监督检查情况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潜在风险,开展零售药店责任约谈,实施精准指导与风险提示;另一方面选取药品零售企业典型案例,剖析违法违规事实、法律条文与社会危害,以案释法、以案警示,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生动直观地揭示了触碰法律底线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药店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推动诚信自律建设,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组织零售药店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公示《零售药店药械经营质量管理“十个不”》,督促企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鼓励药店畅通投诉渠道、提升药学服务水平,推动形成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共治格局。
截至目前,全区已有470家零售药店完成承诺书签订,454家零售药店张贴“十个不”,对419家零售药店开展责任约谈,对449家零售药店进行了警示教育。下一步,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辖区零售药店增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意识,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底线。
(责任编辑:奚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