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供稿(顾婕)自2018年全区公交优化工程实施以来,区财政局设立公交运营补助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更新换代。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及相关政策,区财政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做好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
一是加力资金支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44万元,简化资金拨付流程,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拨付一批”的原则动态兑现补贴资金,第一时间完成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拨付工作。
二是坚持有保有压。一方面做好“加法”,根据节能减排的总体要求,每年定额安排4200万元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车辆更新补贴;另一方面做好“减法”,通过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年度压降燃料成本、修理成本约380万元。
三是创新管理举措。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分成办法,促使国有公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降本增效的管理要求落实落细。2021至2024年度,全区增加纯电公交车87辆、日发班次54对、线路总长度156.8公里、公交站点216个、公交站台135座,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优化提升了“村村通”工程的营运质量,推进了全区城乡融合发展。
今后,区财政局将一如既往做好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资金保障工作,为助力全区打造城乡融合标杆、厚植绿色发展底色、塑造民生幸福典范发挥好财政作用。
(责任编辑:赵宁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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