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供稿(李哲潇)根据南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从每人每月294元上调至每人每月304元,较省定最低标准208元高出96元,增幅为46%。此次提标年增加财政支出3300余万元,惠及全区城乡老年居民27.5万人。
为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从2010年起,我区建立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金正常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至今已实现基础养老金标准十三连涨。为落实2023年基础养老金提标补发工作,区财政局与业务部门主动对接,精准测算全年补发金额,统筹解决财政补助资金,并在规定日期前将补发资金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增强了城乡老年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赵宁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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