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平潮镇 发布时间:2025-01-21 16: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平潮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及《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聚焦便民利民、坚持规范创新,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推动平潮高质量发展提供政务服务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平潮镇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设置2条,领导分工1条,办公地址及时间2条,事业单位1条,村居概况26条,政府报告总结2条,部门预决算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此外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交易信息213条,借助平潮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告、政策解读、工程进展、活动报道等全年累计推送1500余篇,全年在通州日报、南通日报、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学习强国等媒体发布通讯报道760余篇,其中学习强国5篇,省级以上128篇,市级452篇。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我镇共收到来自群众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2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核、答复等流程,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协调,充分了解申请人的合理诉求,对于疑难复杂信息案件,开展联合会审、法制审查,确保公开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内容真实有效。持续做好党委、政府发文的归集整理和动态更新,对2024年152条发文进行核对,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加强平潮发布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建设,充分发挥线上线下不同渠道短平快、定点定向等信息传播优势,协同强化公开效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巡查、维护,定期排查错链、断链和漏字、别字。完善文字发布审核责任制,避免出现信息不准、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落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调整,及时更新领导小组成员,确保顺利发挥全面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建立监督评议制度,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保障各类主体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0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3

0

0

0

0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2

0

0

0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机制方面

主要问题:信息公开部门和具体业务部门联动有待加强,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改进情况:积极探索政务公开与业务内容的融合发展机制,统筹考虑、同步推进,逐步建立良性互动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

2、政策解读方面

主要问题: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部分解读停留在文件内容表面,通过解读让群众更易理解、更好使用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改进情况:深化政策解读,优化解读方式和环节,通过全过程、多形式、多元化解读,推动政策解读量质齐升。

3、公众参与方面

主要问题:公众参与度仍有提升空间,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未充分公开,政民互动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统筹部署举办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社会热心人士到政府观摩座谈。创新互动方式,完善公众参与的反馈机制,提升公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