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705X/2013-0003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平潮镇 | 文号: | 平委发[2013]32号 | ||
成文日期: | 2013-07-27 | 发布日期: | 2013-07-27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李震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关于李震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李震宇同志任九圩港村党总支副书记;
秦富春同志任云台山村第一书记,免去村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职务;
王尹哲同志任云台山村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不再负责村委会工作;
徐德生同志负责云台山村村委会工作;
郑明霞同志任云台山村党总支副书记,免去村主任助理职务;
陈燕翔同志任赵坊村党总支副书记,免去平西村主任助理职务;
周汉林同志不再负责平西村村委会工作(保留原工资标准,其他按调整后的职务享受);
方永华同志负责平西村村委会工作;
陈桂贤同志任平西村党总支副书记,免去桃
邨
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
葛鉴洲同志兼任团圆村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
管成明同志免去团圆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职务(保留原工资标准,其他按调整后的职务享受);
徐志华同志任花坝村经济合作社副社长、免去村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职务(保留原工资标准,其他按调整后的职务享受);
陆丰云同志任花坝村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不再负责村委会工作;
葛建飞同志任花坝村党总支副书记、负责村委会工作;
司 希同志任花坝村村干部;
纪青松同志任湾子头村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
尤晓林同志任湾子头村村干部;
徐 体同志任四十里村第一书记、免去村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职务;
司 泽同志任四十里村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不再负责村委会工作;
马艳芬同志负责四十里村委会工作;
司铃铃同志任四十里村村干部;
陈 飞同志任吉坝村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
赵祥同志任吉坝村主任助理;
姚玲俐同志任吉坝村村干部;
沈汉杰同志任三港村党总支副书记,不再负责村委会工作(保留原工资标准,其他按调整后的职务享受);
孙 玉同志负责三港村村委会工作;
张贤清同志任任口村经济合作社副社长,免去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职务(保留原工资标准,其他按调整后的职务享受);
陈 建同志任任口村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不再负责村委会工作;
陆洪兵同志负责任口村村委会工作;
王益明同志任桃
邨
党总支书记,负责社区居委会工作
;
邵建均同志任民主社区党总支书记;
高 波同志任团结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负责社区居委会工作,免去栖凤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沈燕霞同志负责栖凤社区居委会工作;
吴红丽同志任栖凤社区党总支书记助理。
免去:
姜金华同志湾子头村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职务;
吉志才同志吉坝村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职务;
陈建玉同志免去民主社区党总支书记职务(保留原工资标准,其他按调整后的职务享受)。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