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8-20 16:5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资金预算和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农民培训指导站《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我区乡村振兴的总体部署,年初分别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了农民教育培训,不断培育壮大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实用型、技能型高素质农民队伍。

2019年省下达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为3800人,全年举办培训28期,培训学员4016人,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培训任务。主要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等农业生产经营者和从事具体农业生产的农业工人、雇员等,以及防疫员等农业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围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品牌创建、农业绿色生态发展等,结合本地区优势主导产业以及农业生产实际需求,首次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农村人居环境等专题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学员471人。

对农民培训工程资金严格按规定执行,我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标准为600元/人,全部由省级财政补助,目前共使用培训资金122.93万元。其中主要费用有:培训教材资料等12.7万元;教师讲课交通、食宿费19.31万元;学员交通补贴、食宿、场租等87.72万元;宣传、绩效考评、证书印制等0.56万元;基层农技人员培训1.86万元。为了节约培训费用,加强培训资金的合理使用与有效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韧上,年初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实施方案所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对项目资金进行预算,统筹安排培训各项支出,资金使用实行报账制,培训前向财政局申报计划,每笔项目资金使用,都有3人以上经手,单位领导、局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以及财政部门层层把关审批。培训需要发放的学员交通补贴及教师讲课费等支出通过一折通和银行卡转账支付,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通过培训,不但使广大农民能掌握一技之长,而且吸引更多的返乡农民工、有志于农业的青年从事农业生产,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到目前为止,我区有372人通过参加农民培训,新建了种养殖家庭农场,较好地将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辐射到周边农户,提高了广大农户的种养殖效益。

为努力构建我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实习实训和创业孵化的服务平台,不断提高培育实效,今年我区评定了南通金土地生态农业园、通州区田梦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家区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今年我区卞红林、李维杰获得了市新型职业农民优秀标兵称号,颜志荣、许新栋等10位同志获得了市新型职业农民标兵称号。今年通州区政府办公室出台了《通州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层层推荐,按照认定条件组织相关专家对候选人进行了审核,最终认定了253名同志为2019年度新型职业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