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农委内设机构职能
来源: 农委 发布时间:2018-10-25 10:4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公文办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史志年鉴、印章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综合性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担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

主 任:卞 勋

办公电话、传真:0513-86512851;0513-86512230

二、人事科

拟订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内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与管理工作;组织全区农牧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称评审与初审工作;承担全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人员聘用、调配、考核及奖惩工作;负责党建、统战群团工作;负责老干部及关心下一代工作。

科 长:严玉娟

副科长:陈晓梅

办公电话:0513-86109609

三、财务审计科

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承担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区级以上农业项目财务管理并进行审计;承担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基建投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承担所属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科 长:钱永飞

办公电话:0513-86512719

四、政策法规科(行政服务科)

组织农资市场整顿规范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农业行政复议,组织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农业生产事故处理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农业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发证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跟踪、督促,组织农业行政许可现场检查、勘验、检疫工作。

科 长:顾艳萍

办公电话:0513-86026519

五、业务综合科(高效农业发展科与其合署)

研究提出全区现代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发布农业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组织参与上级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组织开展农业经济重大问题调研;负责综合农业农村经济情况,掌握农业和农村发展动态,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农业现代化发展指标;负责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委系统目标管理考评考核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粮棉油桑等大宗农作物发展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建议;落实国家、省、市扶持大宗农作物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大宗农作物高产增效创建与管理工作;实施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协调指导肥料、农药、种子管理工作;负责农情、灾情、苗情统计工作,发布相关信息,及时掌握阶段性农业生产情况;指导农业抗灾救灾,负责抗灾救灾物资调度管理、使用监督;组织实施种植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措施,指导本行业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建设。

拟订并组织实施项目农业、规模产业、高效设施农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村建设工作;承担高效农业项目建设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扶持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工作;配合做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行监测、统计分析和考核评比工作;协同抓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宣传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菜篮子”工程和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组织规划蔬菜科研工作,开展科研项目协作攻关。拟订并组织实施休闲农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休闲农业建设工作。

科 长:奚 建

办公电话:0513-86512782

六、农业生态环境与农村能源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指导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划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参与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的建议;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拟订并实施农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组织指导全区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组织优质安全农产品申报认证,负责优质安全农产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科 长:单建华

办公电话:0513-86513086

七、渔业科

承担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渔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渔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科教兴渔”战略的有关工作,负责渔业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渔业养殖证制度;承担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科 长:陈 军

联系电话:86119639

八、畜牧兽医科(畜禽屠宰管理科与其合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牧兽医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种畜禽、牧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管理;依法开展动物诊疗、兽药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种畜禽生产经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畜禽人工授精人员资格等许可与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畜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指导本行业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畜牧兽医行业标准和动物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畜牧业结构调整;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计划、应急预案和重大技术措施;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人畜共患病疫情的应急响应,组织扑灭动物疫情;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报告、发布和防控监督;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承担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本行业专业技术服务组织建设;承担畜禽屠宰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