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建设2025年绿色防控展示区及稻麦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区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5-16 10:4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通财农指[2025]9号、通农财[2025]8号)精神,为全面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有效提升全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和稻麦田杂草综合治理水平,保障主要农产品稳定有效供给,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药使用减量化,在全区组织开展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展示区和稻麦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1、通过四诱技术、生物农药、生物物理等非化学农药示范应用,提高绿色防控技术到位率,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确保水稻、蔬菜农药残留不超标。

2、按照“农业措施为基础、封闭处理为重点、茎叶喷雾为补充”的农田草害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在主要农业生产镇(街道)重点建设一批省级稻麦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区,实现农田草害综合防控效果90%以上。

3、根据各镇(街道)申报的水稻、蔬菜绿色防控展示区及省级稻麦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面积,集中采购水稻、蔬菜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生物农药及高效低毒低风险化学除草剂,免费发放给参与水稻、蔬菜绿色防控展示区及省级稻麦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所有主体。

二、申报要求

省级水稻、蔬菜绿色防控展示区申报主体条件为:生产基础条件好,田间配套工程完善,符合示范展示要求,品种选择和栽培技术先进,生产管理处于行业较高水平,有相对固定的技术人员,绿色防控水平高,集成应用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展示区统防统治组织化程度较高、示范带动辐射能力较强,水稻集中连片面积500亩以上,蔬菜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

省级稻麦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区申报主体条件为:水稻集中连片面积1500亩以上,生产基础条件好、机械化水平高、栽培方式先进,田间配套工程完善,集成技术符合农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展示要求;接受新产品新技术能力强,是本地区先进种植技术代表,辐射带动能力强,能辐射带动本地区杂草综合治理能力提升。

以镇(街道)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为单位组织申报,展示区及示范区建设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规模种植辐射周边农户,依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责任心强、种植水平高,且能及时将新型绿色防控技术与产品传达给周边农户。

三、申报程序

按照公开自愿申报的原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镇(街道)申报,镇(街道)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认真核对各申报主体种植面积及连片情况,确保无虚报、谎报现象后再组织上报。6月15日前将申报表盖章后送至区农业农村局植保站(同时上传电子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镇(街道)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确定实施主体及申报面积后进行网上公示。

四、组织管理

镇(街道)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对绿色防控展示区和稻麦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区做好技术服务,在关键时间节点,通过手机信息、微信群、电话或上门田间诊断等多种形式,确保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要做好绿色防控展示区及稻麦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技术应用及相关台账资料记载和整理等。

附件:

1、2025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展示区建设申报表

2、2025年稻麦田杂草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申报表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6日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