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注销公告(2025年第二批)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5-04-07 10:3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规定,苏0654980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苏06W5920等25辆轮式拖拉机、苏0651403等7台履带式联合收割机申请注销(见附件1),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未收回公告作废。苏0655233等12辆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苏06Y5575等16辆轮式拖拉机、苏0651162等5台履带式联合收割机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见附件1),经催检,仍逾期未补检,已予以注销,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公告作废。

拖拉机因连续3年未参加安全检验被公告注销的应当停止使用,严禁公告注销后仍继续使用。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交至南通市通州区政务中心一楼农业农村局窗口。

二、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三十条、《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超过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注销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经查吴建新等12人超过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吴兆泉等10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见附件2),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已注销其驾驶证,其驾驶证未收回,公告驾驶证作废。

附件:附件1、2.doc


南通市通州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