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部分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11-19 15:3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通过“厅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下发了“2026年度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储备要求文件”,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苏财农〔2023〕81号)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苏农计〔202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设施棚室新建及改造提升政策项目、种植业智慧化生产场景建设政策项目、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政策项目、开放型农业政策项目相关“储备要求”以附件形式转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申报储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相关项目储备要求(详见附件4)明确的项目支持对象;

并应满足如下条件:

1.正常经营且未被列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

2.经营效益良好,具有承担项目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规范,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健全,合作社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

3. 合作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每个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且运用农业农村部或省推荐的财务软件按时网上结报;

4. 按时缴纳土地租金,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不良行为(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无未修复的严重失信行为);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或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 项目须取得合法土地审批利用手续。

二、截止日期

储备期限:2025年11月28日前提交项目储备资料;

建设期限: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三、申报要求

项目支持内容及补助标准参照储备要求执行(详见附件4);

项目实行申报评审立项制,项目申报推荐书、承诺书及实施方案格式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贴;奖补资金不得用于购买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已支持的农业机械,不得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无关的支出;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主体向所在镇(街道)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推荐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文本。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吴霜,电话:86512782。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推荐书(附件1);

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3.项目实施方案及农产品加工项目内容简介(附件3);

4.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复印件;

6.合法土地审批利用手续;

7.项目实施建设图纸;

8.近三年年末农业农村部和省推荐财会软件生成的资产负债表、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以及随机2个成员的成员账户(合作社);

9.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项目申报决定会议记录及每年至少一次成员(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合作社);

10.项目实施前清晰照片及具体区域位置图。

附件:1. 项目申报推荐书(格式)

    2. 项目申报承诺书(格式)

    3. 项目实施方案及内容简介(格式)

    4. 储备要求(扫描件)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