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8 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工作,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8 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通知》(通财农〔2018〕22号)精神,现将做好2018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发放工作仍然按照区财政局、区农委《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通财农[2017]28号)(见附件)要求和口径执行,不再另行下发实施方案。
二、通州区 2018 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标准为120元/亩(也是2018年度全省统一标准),补贴依据仍为计税耕地面积。
三、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及时汇总公示情况,填制江苏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分村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由经办人员和镇(街道)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7月 20日前报区农委、财政局。镇(街道)财政所同时将补贴数据信息全部录入一折通系统中。经区财政、农委汇总审核并填制江苏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汇总表,报区政府审定后,由区财政部门组织资金发放。
联系人:通州区财政局 刘 建 80168108
通州区农业委员会 钱永飞 86512719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