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6428/2016-00315 分类:
发布机构: 农委 文号: 通 农〔2016〕110号
成文日期: 2016-12-21 发布日期: 2016-12-2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考核及防疫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考核及防疫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来源: 农委 发布时间:2016-12-2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南通市通州区重大动物疫病
防控工作考核及防疫专项资金管理
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为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全区畜牧业平稳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疫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时调整村级防疫员任用条件及免疫注射劳务费发放标准,加大考核监管力度,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及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研究制定《南通市通州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考核及防疫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委员会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16 12 21
 
 
 
 
 
 
 
 
 
 
 
 
 
 
 
 
 
南通市通州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考核及防疫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修订)
 
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水平,保障全区畜牧业平稳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以及中央、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考核
(一)防控工作目标
1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具有精简、高效的防疫、检疫工作队伍,适应当前畜牧业的发展需要。
2 .防疫目标是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国家实行计划强制免疫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 100% ,免疫抗体合格率 70% 以上。
3 .检疫监督目标是确保不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出栏生猪申报检疫率 70% 以上、报检生猪检疫率 100% ,生猪屠宰检疫率 100%
(二)考核内容
1 .组织领导。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由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防控措施的贯彻落实。
2 .队伍建设。 建立相对稳定的镇、村动物防疫员队伍。 村级防疫员聘用采取镇级推荐、区级考核、择优聘用原则,各镇(区、园、街道)根据畜禽生产需要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优选,并经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批准后报区农委备案。各镇(区、园、街道)畜牧兽医站要加强防疫员管理,建立健全防疫员档案,按年度签订聘用合同,划定服务区域、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意外伤害保险。要通过执行村防疫员月例会制度来加强防疫员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考虑到我区村级防疫员队伍人员老龄化实际,可适当放宽防疫员从业年龄为 70 周岁以内。对实行自免的规模养殖场必须有专职动物防疫员,并报区备案。 建立健全动物检疫员队伍。动物检疫员队伍由官方兽医和协检员组成,各镇(区、园、街道)要结合辖区内畜禽饲养、屠宰实际和官方兽医的配备情况,从村级防疫员中选配协检员,落实协检员必要的工作补贴待遇,每年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备案。协检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官方兽医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消毒灭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建立和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各镇(区、园、街道)要成立由畜牧兽医、公安、屠宰、工商、卫生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应急预备队,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优先安排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防疫、检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委托服务组织开展多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要签订服务合同和防疫责任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关键措施
1 )免疫。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常年月月免与突击免疫相结合。突击免疫分为春季突击免疫、夏季集中补免和秋季突击免疫。突击免疫由镇统一组织,村组安排人员协助,通过组建防疫小分队实行集中免疫。常年月月免由包片动物防疫员进行。要按规定要求建立免疫台帐,加施免疫标识,确保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羊小反刍兽疫的免疫密度达 100% ,并按规定上报相应的免疫报表。
2 )检疫。 动物产地检疫。各镇设立标准化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不少于 1 个,报检点标志醒目,制度完善,记录完整,手续齐全。 屠宰检疫。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生猪凭有效检疫证明和免疫耳标进点屠宰,检疫与屠宰同步,严禁点外检疫滚花。生猪产品凭证、凭标志出点销售。有完整的检疫台帐和检疫流程。逐步推行其他动物的定点屠宰,集中检疫。 检疫管理。切实加强检疫人员年审培训和检疫证章标志管理,规范检疫出证行为,按规定程序开展检疫工作。
3 )应急管理。各镇要按规定制定和完善《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猪瘟应急预案》、《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急预案》、《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以及《节假日(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安排好应急资金,加强应急队伍管理,确保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4 )消毒。认真组织实施高温季节消毒灭源突击行动,有效消灭病原,净化环境,并按时上报消毒情况。指导畜禽饲养、加工、销售、仓储单位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确保消毒灭源取得实效。
5 )免疫监测。免疫监测实行集中监测与日常监测(逐月监测)相结合,集中监测以畜禽散养户为主,同一散户每年只监测一次,不重复监测;日常监测以畜禽规模场为主,根据各场免疫程序确定监测时段,并出具监测报告。
4 、责任制建立
1 )镇(区、园、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与各村民委员会、镇(区、园、街道)畜牧兽医站与全体动物防疫员分别签订防疫工作责任状,层层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
2 )建立 畜禽规模养殖场 一对一 监管网络,落实防疫行政责任人、防疫监管责任人、防疫责任人,有监管或巡查记录。
5 瘦肉精 检测
对辖区内年出栏生猪 50 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每月 实行 瘦肉精 抽检不少于 10% ,确保当年检测全覆盖;屠宰环节按外来生猪批批检,本地生猪随机检的原则开展 瘦肉精 检测,全年检测数不少于屠宰检疫数的 3%
(三)考核办法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考核实行层级考核,即区考核到镇,镇考核到人。
1 )区级考核。区考核分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日常考核由区畜牧兽医站组织人员不定期开展,主要检查重点工作实施情况、上级布置工作落实情况、站务管理和免疫抗体合格率。集中考核半年一次,由区农委会同职能部门组成防疫考核组,逐镇考核,通过核查各镇的防控工作台帐资料,现场抽查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检疫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及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等,考核各镇防控工作实绩。对日常免疫工作中出现防疫人员只送苗不免疫、免疫数不实、不按要求加施免疫标识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防疫员免疫实绩及下年度防疫员任职资格,扣除相关镇(区、园、街道)部分防疫工作经费。
2 )镇级考核。各镇要对照区下达的考核指标进行自查考核,并形成自查考核报告,客观公正评价各自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免疫注射工作镇自查考核每年不少于四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两次,分别安排在集中突击防疫前和集中突击防疫结束后进行,并根据自查考核结果申报免疫注射劳务费。        
(四)考核时间
上半年考核安排在 5 月下旬到 6 月上旬进行,主要考核上年度 11 1 日至本年度 4 30 日期间的防疫工作情况;下半年考核安排在 11 月下旬至 12 月上旬,主要考核 5 1 10 31 期间的防疫工作情况。
(五)分值确定 (见附件),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考核得分,确定各镇防控工作经费;根据考核认定的免疫实绩兑付免疫注射劳务费。
二、防控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防控专项资金包括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费、免疫注射劳务费、防疫工作经费、采样补贴、免疫死亡补贴、疫点拔除补贴等。
(一)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费。 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经费中央及省级承担部分专款下拨至区财政,由区财政在预算内落实区级配套资金。疫苗采购由区畜牧兽医站从省畜禽疫苗标识政府采购中标单位中优选,疫苗费用报区财政专款结算。
(二)免疫注射劳务费的管理。 免疫注射劳务费按照各级政府分级承担的原则(区级财政承担 70% 、镇级承担 30% )。免疫注射劳务费发放采取区财政将考核后认定的区级承担部分下拨至各镇(园、区、街道)财政所,由各镇(园、区、街道)财政所配备其余 30% 后通过一折通发放至各防疫员。各镇(区、园、街道)畜牧兽医站将村级防疫员免疫注射劳务费发放情况报区畜牧兽医站备案。
(三)防疫补贴标准
1 、免疫注射劳务费:猪 1.5 / 头次、羊 1.5 / 头次、牛 3 / 头次,散养家禽 0.5 / 羽次(免疫对象为 生猪存栏 ≤200 头、山羊存栏 ≤200 只、禽存栏 ≤200 羽的小规模养殖户及散养户);其他小规模养殖场(户)使用政府统供苗并需由防疫员实施免疫的,年初上报镇级畜牧兽医站、签订服务协议,由镇级畜牧兽医站落实非驻场防疫员按协议开展免疫。免疫注射劳务费分两段计算(存栏 200 头、只、羽部分按 1.5 / 头次、羊 1.5 / 头次、家禽 0.5 / 羽次计算、超过部分按 1 / 头次、羊 1 / 只次、禽 0.1 / 羽次计算)。免疫病种为家畜口蹄疫、生猪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羊小反刍兽疫、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如中央及省市对生猪猪瘟及高致病性蓝耳病退出强制免疫范畴,每退出一项在原 1.5 / 头次基础上增加免疫注射劳务费 0.5 / 头次
对实行自免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年初需向当地镇级畜牧兽医站申报,在镇级兽医站官方兽医监管下实施免疫,可按出栏检疫数给予 1.5 / 头免疫注射劳务费补贴。
2 、采样专项补贴
1 )对畜禽养殖场(户)的补贴。血样:猪、牛、羊 30 / 份、禽 10 / 份、犬 10 / 份。
2 )组织样品按市场价购买。
3 )对采样人的补贴。血样:猪、牛、羊 15 / 份、禽 10 / 份、犬 40 / 份、棉拭子 5 / 份,尿液 10 / 份。
4 )采样原则由官方兽医组织协检员实施,官方兽医不得享受采样补助。
3 、免疫反应死亡补贴:生猪、羊按市场价格的 70% 计算,最高 800 / 头,奶牛 2100 / 头、禽 10 / 羽。
4 、疫点拔除补偿
1 )因养殖场(户)拒绝免疫造成疫情发生的,强制扑杀,不予补偿。
2 )免疫后发生疫情的,按免疫反应死亡补贴标准进行补偿。
5 、防疫工作经费
各镇防疫工作应安排适当经费,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定补助。防疫工作经费根据饲养量大小确定,主要用于防疫员月例会务工补贴、疫苗领发、冷藏、运输、冷链设施设备添置、防疫工作组织、考核、协检员部分补贴落实等支出。区补防疫工作经费与各镇防疫任务、绩效、考核相挂钩。
三、   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 2017 1 1 日起 实施。由南通市通州区农委、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南通市通州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
 
 
 
 
 
 
 
 
南通市通州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考核评分标准
 
单位(盖章)
                                                  日期:         
 
序号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分
区评分
备注
 
1
组织领导   5分)
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并能根据人员分工变化及时调整,建有应急预备队(以文件为准)。
1
 
 
 
 
领导高度重视,定期召开防控工作会议,部署防控工作;按月度召开防疫员例会,开展业务培训,以记录和图片佐证。
3
 
 
 
 
足额落实防疫经费,确保防疫工作正常开展。
1
 
 
 
 
2
队伍建设  9分)
村防疫员管理:建有防疫员档案、有年度聘用合同得2分;按时上报防疫员备案表,得1分;每半年有对防疫员考核得3分。
6
 
 
 
 
检疫员管理:有检疫员和协检员档案,及时按规定上报协检员备案表得2分,开展检疫员、协检员考核得1分。
3
 
 
 
 
3
 
 
 
 
关键措施落实(75分)
 
 
 
 
 
免疫(40分)
防疫资料(16分)
冷链设备齐全,运行正常得1分;疫苗储存规范得1分。
2
 
 
 
 
疫苗、耳标领发记录齐全、规范、准确无误得2分。
2
 
 
 
 
镇有防疫电子台账并按月上报得2分、防疫员有每月巡查汇总表得2分、免疫台帐资料填写规范得2分。
6
 
 
 
 
镇每半年度对每个防疫员开展免疫自查考核两次,检查面不少于栏存量和养殖户数的20%,得3分;检查记录齐全、准确、规范,得3分。
6
 
 
 
 
防疫密度(25分)
猪口蹄疫面上免疫密度、抽查免疫密度达到100%4分,面上免疫密度或抽查密度每少5%1分,低于80%不得分。
4
 
 
 
 
猪瘟面上免疫密度、抽查免疫密度达到100%4分,面上免疫密度或抽查密度每少5%1分,低于80%不得分。
4
 
 
 
 
高致病性猪耳蓝病面上免疫密度、抽查免疫密度达到100%4分,面上免疫密度或抽查密度每少5%1分,低于80%不得分。
4
 
 
 
 
高致病性禽流感面上免疫密度、抽查免疫密度达到100%5分,面上免疫密度或抽查密度每少5%1分,低于80%不得分。
5
 
 
 
 
牛羊口蹄疫和羊小反刍兽疫面上免疫密度、抽查免疫密度达到100%各得3分,面上免疫密度或抽查密度每少10%1分,低于70%不得分。认真组织开展鸡新城疫、羊痘、猪链球菌的免疫得2分。
8
 
 
 
 
检疫 
  20分)
按要求规范建立动物检疫申报点1个以上(含1个)得3分。
3
 
 
 
 
出栏生猪产地检疫率70%以上、动物申报检疫率100%、全面实施机开检疫证,得5分。不按规定出具产地检疫证明,被我区或其他县、市查实,不得分。
6
 
 
 
 
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凭产地检疫证、免疫耳标进点,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5
 
 
 
 
生猪屠宰检疫操作规范,检疫与屠宰同步、记录齐全,产品凭检疫证明和验讫印章出场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4
 
 
 
 
按规定组织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
 
 
 
 
应急管理
2分)
有应急物资储备并建有相关台账得2分。
2
 
 
 
 
消毒 (2分)
消毒药有采购、领发记录和消毒台帐,组织实施消毒灭源,及时上报消毒实绩得2分。
2
 
 
 
 
 
监测(11分)
生猪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猪瘟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高致病性猪耳蓝病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
2
 
 
 
 
新城疫免疫抗体、羊小反刍兽疫、牛羊口蹄疫免疫抗体抗体达80%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
3
 
 
 
 
4
瘦肉精检测(5分)
辖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按月开展抽检比例不少于10%,全年全覆盖得3分。(现场检查及查阅台账资料)
3
 
 
 
 
屠宰场按规定比例开展检测得2分。(现场检查及查阅台账资料)
2
 
 
 
 
5
责任制建立      5分)
层层签订防疫工作责任状得2分(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镇畜牧兽医站与动物防疫员),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2
 
 
 
 
建立一对一监管网络,每个规模场要悬挂规范的公示牌,明确防疫行政责任人、监管责任人、防疫责任人、有监管巡查记录,得3分。
3
 
 
 
 
6
日常考核情况
10分)
根据区畜牧兽医站、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开展不定期检查情况确定得分,凡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1项扣2分,直至扣完。
10
 
 
 
 
7
 
合计
 
110
 
 
 
 
 
单位负责人 :                自查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