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灭蚊灭蝇灭鼠暨清洗消毒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1 14:0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根据省《关于开展灭蚊灭蝇灭鼠暨清洗消毒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农办牧〔2020〕14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生物安全措施,巩固防控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灭蚊灭蝇灭鼠暨清洗消毒(简称“三灭一消毒”)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三灭一消毒”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生猪稳产保供,基础在恢复生产,关键在疫病防控,要害在非洲猪瘟防控。在目前尚无非洲猪瘟疫苗可防及药物可治的情况下,杀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有研究报告表明,蚊子、苍蝇、老鼠可携带多种病毒,会造成多种动物疫病机械传播。随着天气转暖,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等场所及周边环境中蚊蝇孳生、鼠类活动频繁,加大了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各地要切实提高对做好此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的认识,结合集中清洗消毒突击周行动和重大动物疫病春防、夏防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狠抓措施落实,确保“三灭一消毒”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扎实做好“三灭一消毒”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

(一)明确目标任务。各镇(街道)要结合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对养殖场户、屠宰场、病死畜禽掩埋点等重点场所及周边环境开展全面灭蚊灭蝇灭鼠和清洗消毒。要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针对蚊、蝇、鼠习性科学选用消杀设备和药品,分类进行全面消杀。要严格做到每场(户)必到,不留空当和死角,特别要突出做好重点场所周边、下水道和小水体等环境的消毒及灭蚊灭蝇灭鼠。

(二)做好工作布置。在高温季节来临之前,分别于4月22—28日和6月15—21日,结合开展第二、第三次集中清洗消毒突击周行动,开展两次集中灭蚊灭蝇灭鼠暨清洗消毒专项行动。各地要合理安排行动时间,根据场点实际科学安排消毒和杀灭频次,重点场所要反复多次实施消杀。

(三)落实工作要求。各地要对照区畜牧兽医站和农林综合执法大队《关于开展集中清洗消毒突击行动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灭蚊灭蝇灭鼠专项行动参考指南》(附件1),在认真落实日常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开展好“三灭一消毒”专项行动,确保消、杀全面彻底。要彻底清理蚊蝇孳生地,整治重点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除暴露垃圾和各种陈旧性积水;布放修缮纱门、纱窗、灭蚊灭蝇灯、灭蝇笼和鼠夹、鼠笼、粘鼠板、毒饵盒等防蚊蝇灭鼠设施,建立符合标准的毒饵站,指定专人定期投放毒鼠灭蝇饵药,对重点区域进行彻底灭杀。

三、切实加强“三灭一消毒”专项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前防控工作和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三灭一消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要结合恢复生猪生产和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管理措施,落实专人分片包干负责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做到行动组织有力有序,宣传指导到点到人,确保重点单位和个人应知尽知,确保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生产经营者对“三灭一消毒”工作负主体责任。区畜牧兽医站和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动监中队将联合开展督导,督促责任主体做好灭蚊灭蝇灭鼠和清洗消毒各项工作;各镇(街道)农业(兽医)部门要深入各类场点帮助养殖场户制定方案,开展技术服务,确保科学实施;区农林综合执法大队动监中队要加强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点监管,尤其是对运输车辆消毒的监督管理。

(三)报送工作信息,加强工作调度。各地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一次专项行动结束后,分别于4月29日前、6月22日前将《灭蚊灭蝇灭鼠统计表》、《集中清洗消毒突击行动统计表》(附件2、3)等相关表格数据上报。

联系人:区畜牧兽医站:蒋建兵,联系电话:0513-86116158。

附件:1.灭蚊灭蝇灭鼠专项行动参考指南

2.灭蚊灭蝇灭鼠统计表

3.集中清洗消毒突击行动统计表

南通市通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0日

附件1

灭蚊灭蝇灭鼠参考技术指南

一、科学防害

蚊、蝇、鼠等可能携带危害猪群健康的病原,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进行预防、控制和杀灭。

(一)场点外围管理。选用密闭式大门,大门下沿与地面的缝隙不超过1厘米,大门日常保持关闭状态。建设环绕场区围墙,避免出现缺口。禁止种植攀墙植物。安排人员定期巡视,发现围墙漏洞要及时修补。

(二)场内管理。猪舍大门保持常闭状态。猪舍外墙完整,除通风口、排污口外不得有其它漏洞,并在通风口、排污口安装高密度铁丝网,侧窗安装纱网,防止鸟类和老鼠进入。吊顶漏洞及时修补。赶猪过道和出猪台设置防鸟网,防止鸟类进入。使用碎石子铺设80-100厘米宽的隔离带,用以防鼠;老鼠经常出没处每6-8米设立投饵站(药盒),投放慢性杀鼠药;有条件的也可聘请专业灭鼠机构定期进行灭鼠。猪舍内悬挂捕蝇灯和粘蝇贴,定期喷洒低毒杀虫剂。猪舍内缝隙、孔洞是蜱虫的藏匿地,发现后向内喷洒杀蜱药物,并用水泥填充抹平。场内禁止饲养宠物,发现野生动物及时驱赶和捕捉。猪舍周边清除杂草,生产区内不要种植树木,减少鸟类和节肢动物生存空间。

(三)环境卫生。及时清扫猪舍、仓库及料塔等散落的饲料,做好厨房清洁,及时处理餐厨垃圾,避免给其它动物提供食物来源。做好猪舍、仓库及药房等卫生管理,杜绝卫生死角。

二、科学使用各类灭害药物

视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应用各种方法。

(一)灭蚊。及时清除缸、罐、盆、桶等各种废弃或闲置的容器药物;场所内的池、塘、河等大型水体,铲除杂草,增加水流,适当放养鱼类;对不能清除的水体,定期检查,发现孑孓及时规范用安全性好的杀虫剂处理。对于成蚊,选用安全有效的灭蚊药物按说明书要求操作使用。

(二)灭蝇。整治内外环境,彻底清除蝇类孳生地,定期检查,随时处理;做好垃圾袋装化,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经常清洗,杜绝和防止蝇类孳生;对清除难度较大的顽固孳生地,用水淹、塑料薄膜覆盖、药物喷洒等方法处理。灭蝇:可使用毒饵、滞留喷洒、灭蝇灯、粘蝇纸、人工扑打等方式灭蝇。

(三)灭鼠。投放毒饵要强调到位率,即鼠繁殖活动的场所、鼠患阳性的场所、可疑场所和可能出现鼠活动的场所,一律不留空点。室内灭鼠应将毒饵投放在鼠道、墙基、物体旁及角落。一般15平方米房间投毒饵两堆,每堆3-5克。室外灭鼠应将毒饵投放在垃圾房、垃圾堆、鼠洞附近、破损的下水道周边和建筑物周围,间隔5-10米,每堆毒饵5-10克。毒饵一律用容器存放或放于毒饵盒内或建室外毒饵站,并应标明醒目的警示文字,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工作人员和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灭害药物选择

使用药物时应注意对绿化、草木、水生动植物无药害;对人畜安全;空间喷洒还应考虑无异味和刺激性气味。

参考药物(主要有效成分):

(一)灭蚊蝇药物主要有:类s-烯虫酯、高效氯氟氰菊酯、溴氰虫酰胺、有机磷类、拟除虫菊酯、OO-二甲基-膦酸酯等;灭蝇蛆:甲基嘧啶磷、吡丙醚等。灭蚊蝇和蝇蛆药物要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二)灭鼠药物主要有:溴鼠灵、溴敌隆、大隆等。灭鼠药物必须专人投放,加强管理,及时回收;严禁使用剧毒灭鼠药物。


附件2

  镇灭蚊灭蝇灭鼠统计表        时间:2020年 月 日

辖区镇(街道)名称

灭害面积(平方米)

药物用量

(公斤)

灭害场点数(个)

备注



















































合 计





填表人:                                   负责人:


附件3

镇集中清洗消毒突击行动统计表   时间:2020年 月 日

辖区镇(联系)名称

洗消面积(平方米)

消毒药用量

(吨)

洗消场点数(个)

备注



















































合 计





填表人:                                       负责人:

注: 1、本表以市为单位统计上报。2、洗消面积,指全部清洗消毒面积;洗消场点数,指辖区内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的各类场(厂)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