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解读
来源: 南通市通州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10-30 10:4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通政办发〔2019〕112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通人社职〔2020〕12号)精神,我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于2020年10月29日联合出台了《南通市通州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通民发〔2020〕66号)。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岗位开发和人才使用、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健全人才服务体系为重点,坚持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本土化的发展方向,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作用突出、认可度高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为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江苏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的引领作用,依托南通市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基地,推动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建设与社会工作实践的融合,建立社会工作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社会工作者队伍更加壮大,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升,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力争到2023年,全区每万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证7人以上。
    四、培训管理和补贴标准

全区社会工作职业水平初中级考前培训、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型培训、社会工作继续教育培训,全区社会工作职业水平高级考前培训。

所有培训补贴相关信息均应纳入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负责开展培训的机构需具备相关服务资质,且配备社工专业的专职老师(相关专业毕业或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从事社工相关工作的持证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个人垫付培训费用。培训补贴在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后按要求向区民政部门申请,区民政部门审核并经公示,区人社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拨付培训补贴。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期间,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在本辖区就业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可享受补贴:助理社会工作师3000元/人,社会工作师4000元/人,高级社会工作师5000元/人,社工职业资格证书升级的按差额给予补贴。区民政局以镇(街道)为单位审核确定补贴对象等,经区人社局复核后,由区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考生凭身份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至区民政局领取补贴。

原文:南通市通州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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